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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快递费联合涨价怎么回事?快递企业涉嫌协同涨价详情

2019-11-07 10:35 来源:网络

双11快递费联合涨价怎么回事?快递企业涉嫌协同涨价详情

  协同涨价、单方毁约……“双十一”购物节来临前夕,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继收到杭州、温州、嘉兴、金华等多地举报,反映当地部分快递企业联合进行较大幅度提价,对涨价前已经签订合同的商家,部分快递企业均予以单方毁约,同时商户想更换合作方,但部分快递企业以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

  今天(11月6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快递行业涉嫌垄断行为告诫会,向全省快递企业发出告诫。要求快递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相互串通、联手涨价,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行业协会不得以协议、决议、协调和口头约定等方式串通定价、联合提价、合谋涨价。

  据介绍,今年以来,我省共受理快递行业投诉举报79起,其中部分涉嫌垄断。比如,今年9月份以来,圆通、中通、申通、百世汇通、韵达等快递企业先后进行较大幅度提价,由原来的首重2.6元/公斤上涨至4元/公斤,续重由1-2元/公斤上涨至4元/公斤,同时对涨价前已经签订合同的商家,快递企业予以单方毁约。此外,还有一些快递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商户投诉,因快递费上涨,一些商户想更换合作方,但其他快递企业均不收货,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商户只能被动接受原合作快递企业涨价。

  “《反垄断法》的目标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致力于纠正违法行为,恢复行业竞争状态,处罚不是目的。但是,对于知法犯法、屡教不改、破坏我省营商环境、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反垄断执法机构绝不手软。”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状武明确表示。

  浙江省消保委也就快递行业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出要求。要求各快递公司应切实履行《消法》和浙版新《消法》的法定义务,承担好企业的主体责任;相关快递行业协会应采取具体措施,加强行业自律,提升快递小哥的整体素质,杜绝强制交易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发生。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接下来,浙江省消保委也将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和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全省快递行业的服务质量开展消费体察。如果体察中发现问题仍然较多,消费者反映问题较为强烈,省消保委将对相关快递企业进行约谈,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拿出彻底整改意见。

  会上,圆通快递、申通快递企业代表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自律,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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