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8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依法公开宣判,认定被告单位权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判处被告单位权健公司罚金人民币一亿元,判处被告人束昱辉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万元;对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束昱辉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经审理查明,2007年以来,被告单位权健公司以高额奖励为诱饵,引诱他人购买成本与售价严重背离的产品成为权健公司会员,再以发展会员的人数为依据进行返利,诱使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形成金字塔式层级关系,获取巨额经济利益。被告人束昱辉作为权健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起决定作用,其他被告人分别按照束昱辉的授意参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或作为权健公司经销商,发展会员参与传销活动。
天眼查数据显示,束昱辉目前在26家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在20家公司担任股东,在27家公司担任高管,对121家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其中,由其担任股东的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有41条法律诉讼记录,其中,案由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的有4条。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2018年12月25日,坐落于天津市武清区的权健集团被自媒体指出涉嫌虚假宣传、传销等诸多问题,引起广泛关注。2019年1月13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束某某(男,51岁,权健公司实际控制人)等16名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证据材料,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并讯问犯罪嫌疑人后,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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