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资讯 > 正文

17岁男生打伤少女者被索赔1.4万 17岁男生打伤少女男子和某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起诉

2021-04-25 13:11 来源:网络

4月24日,河南焦作“17岁男生打伤猥亵少女者”案有了新进展。红星新闻记者获悉,近日,被打伤的猥亵少女男子和某豪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向17岁男生王某索赔近1.4万元。《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内容显示,和某豪在起诉状中称,2019年12月8日晚,和某豪与王某、女生佳佳(化名)等人在焦作市某酒吧饮酒至次日凌晨;后因和某豪与王某言语不和发生争执,王某向和某豪面部猛击一拳,致其倒地后又踢其面部,致和某豪鼻骨骨折。经鉴定,和某豪伤情系轻伤二级。

17岁男生打伤猥亵少女者被索赔1.4万

中国妇女报的看法:4月24日,河南焦作“17岁男生打伤猥亵少女者”案有了新进展。被打伤的猥亵少女男子和某豪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向17岁男生王某索赔近1.4万元。男生父亲王先生称,现在不是索赔的问题,是案件性质的问题,儿子是正当防卫,他可以任意提起诉讼,相信法院会有一个公正判决。

为有书香来的看法:看了这样的起诉书,如果真是因为言语不合和争风吃醋发生了打架行为,那双方都有责任,伤人者需要付出法律的代价,不仅要民事赔偿还要负刑事责任;如果被打者真是猥亵女生,打人者见义勇为,那就应该是正当防卫,不仅不要负刑事责任还不能进行民事赔偿。从这几个人一起喝酒这样长时间看,很难认定到底是争风吃醋还是见义勇为,现在双方都利用舆论为自己造势,并且想通过舆论影响司法审判,还是要相信司法部门的调查。

杨士传律师的看法:看标题,我们猜测这个小伙子应该颁发见义勇为奖;看内容,我们看不出和见义勇为有半毛钱的关系。

关键问题在于:

1.有没有猥亵少女的事实存在?
2.即便猥亵少女,所采取的制止行为是不是恰当?
3.有没有事后往人家鼻子上踩一脚?

如果存在第3个问题,被害人又构成轻伤,故意伤害没有任何问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也符合法律规定。

搞不懂,现在还没审判吧?怎么就有那么多人开始骂法官了呢?新闻本身可是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啊。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多特删除。(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