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1月18日,58岁的郑某峰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刑事拘留。经调查,郑某峰在海口挑选演员期间,以指导舞蹈动作为由,对参加排练的女性未成年人进行了猥亵行为。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行动,于1月17日将郑某峰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守护未成年隐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郑某峰集编剧、导演、演员、电影出品人及商人等多重身份于一身。他曾参与多部电影的投资和制作,并在电影《美人鱼》中扮演“郑总”,获得网友好评。此外,郑某峰时任香港HFIO资本管理公司董事长、金像影业董事长。天眼查资料显示,他在海南投资了5家与影视、表演、艺术相关的公司。
郑某峰被捕后,多位演员在网络上曝光其不当行为。演员阚琳娜回忆道,自己12岁时曾遭遇郑某峰侵害,形容他为恶魔。其他合作过的演员也纷纷发声,揭露郑某峰的恶劣行径。
李女士(化名)曾在2017年参演由郑某峰执导的影片,当时她还是中学生。据李女士回忆,在剧本围读期间,郑某峰曾试图强行搂抱她,但被她躲开。事后,李女士感到极度恐惧,不敢告诉家人或报警。她还表示,组里还有其他女演员也有类似经历,大家因此经常做噩梦,害怕与郑某峰单独相处。
除了不当行为,郑某峰还被指控拖欠剧组成员的工资和片酬。一名男性演员透露,郑某峰承诺支付他一年的工资,但最终只收到一小部分钱,讨薪时还被微信拉黑。李女士和小王(化名)也表示,她们并未收到应有的片酬,家庭为此多次找郑某峰讨要无果。
李女士表示,看到郑某峰被刑拘后,心情非常激动,希望通过自己的发声帮助更多人,避免他们遭受类似的伤害。她呼吁,如果有类似遭遇的人,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勇敢站出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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