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温州一中考生许某翔恶意篡改志愿导致同学小林被分数线更低的学校录取一事引发关注。小林父亲介绍,教育局查看后台数据发现一个陌生IP曾8次登陆账号,将报考的十几所学校删改至一所。事后,小林坚持让报警,并称许某翔此前曾威胁要篡改志愿,在校时还曾多次欺凌,恐吓殴打自己。案发后,许某翔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6日,因未满16周岁未予执行。记者致电苍南县教育局,一工作人员称该事正在积极推进中。
恶意篡改他人志愿犯法了吗
自将竞争者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根据我国《刑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相关规定,该行为可能构成侵害通信自由罪。
情节较轻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国公民享有受教育权,有自由选择教育机构的权利。擅自改动他人的高考志愿,既破坏了高考秩序,也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本案最终导致被篡改的志愿无法恢复,最终无学可上,则篡改其志愿的侵权人,需要承担包括经济损失在内的侵权责任。
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侵害通信自由罪
考生通过计算机高考志愿填报信息系统填报志愿,将自己选报志愿的电子数据信息通过网络传输给招生部门,这是一种电子通信行为。篡改他人高考志愿,直接侵犯了他人通信自由。根据《刑法》的规定,可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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