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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7天无理由退货从货物交付之日算起

2021-11-05 13:25 来源:网络

近期,有消费者购买一热水器,两周才寄到家,第二天使用时发现热水器是坏的,商场以购买日期超过7天为由拒绝退费。律师表示:商家在混淆概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三包期限的起始时间,应从商品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该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

你知道吗?7天无理由退货从货物交付之日算起

网友评论: 先不说他本来就在7天范围内,签收第二天使用热水器坏的,如果确是商品问题,是属于质量问题,按照三包也是该退的。

网络的兴起就和退货不离不弃了,谁也不敢保证收到货不退货,毕竟有的时候是东西不满意,有的时候也是冲动消费。

退货对商家来说都是噩梦,有些东西退回来基本就没有再次销售的价值,或者来回的快递成本都比货品价值高了。尤其是服装简直就是退货的高发区,30%的退货率都要偷着笑了。

说白了就是从“确认收货”当天算起,像是什么寄存在驿站、蜂巢,或是因其他原因导致的延迟收货等问题,都不应该算是使用期限。所谓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和“十五天换货”等政策,本身就是为了让消费者在体验过程中及时发现产品问题而准备的,没东西都没用上,何谈使用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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