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教育部发布《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其中提到,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严禁高三上学期结束前结课备考。严禁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此外,学校要指导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择选考科目,不得违背学生个人志愿组织要求学生普遍选考特定科目,坚决避免功利化选科选考。
《评价指南》要求,在实施工作中要注重优化评价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坚持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既要关注学校办学质量实际水平,又要关注学校在办学质量上发展提高的程度;坚持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既要关注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又要关注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情况;坚持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既要完善外部评价工作体系,又要引导学校积极开展常态化自我评价,激发内生办学活力;坚持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既要构建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又要采取实地调查、观察、访谈等线下方式。
《评价指南》明确,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校自评、县级审核、市级全面评价、省级统筹评价和国家抽查监测,并强调要不断完善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对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高办学质量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将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作为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评价实施方案,建立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多方参与的评价组织实施机制,确保评价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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