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是侵犯基本人权的犯罪。在任何现代法治国家,人都不应该是交易、奴役对象。《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均要求完善集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笔者认为,进一步预防、打击拐卖妇女犯罪需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各部门长期不懈努力合作,充分利用现代科技防拐打拐解救被拐妇女,保护被拐女性合法权益。
预防、打击拐卖妇女需要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密织法网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政府执法司法部门的密切合作,做好犯罪预防和早期发现工作,及时解救、妥善安置被拐妇女,保障其尽快融入正常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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