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4岁女童在幼儿机构被性侵 成都4岁女童疑遭幼儿园男教师性侵.6月10日,多张关于【成都4岁女童疑遭幼儿园男教师性侵,下身红肿撕裂,警方以“无证据”通知家属结案】的图片在社交平台流传。
根据相关消息,成都市成华区槐树店36号姆朗儿童之家幼儿园一名4岁小女孩的母亲,向社会写下一份《求助信》称:
“我是一位4岁小女孩的妈妈,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我只好向社会求助。
我家女儿在成都市成华区槐树店36号姆朗儿童之家上幼儿园,过后才发现该幼儿园并没有教育资质。
事情发生在5月19日,星期四,当天放学后接到孩子,孩子就说下身痛,当时没引起注意,随后孩子上厕所,也说下身痛,我还是以为最近吃什么上火了,也没重视,直到晚上给孩子洗澡的时候,孩子还是说痛,心想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没想到这一看,简直犹如五雷轰顶,孩子下身红肿,有很明显的指甲划痕,还有撕裂伤口。我急切的问孩子怎么弄的,孩子说是一位男老师弄的,当时我就急哭了。
随后带孩子去医院,医院的医生建议我先报案,随即我们就回当地派出所报案。
报案后,大约晚上11点左右,警察带孩子去指认现场,然后在民警和园方的陪同下带孩子去医院做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孩子外阴和双侧大阴唇发红,两侧大阴唇分别有约1.5CM 的划痕,左侧大阴唇之间有约1.2CM的撕裂伤口。
在警方调查时,刚开始孩子还不敢指认对她造成伤害的老师,后来我们说给她换一个学校读书,她才指认出那个老师。
同时孩子还说,男老师伤害她的时候,被一位新来的女老师发现了,并与这位男老师发生了争吵,但当警察调查此事时,女老师却拒不承认有此事。而办案人员说孩子小,所说的话还不能作为办案证据。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在派出所,学校不停的奔波,忙于寻找证据,然后将伤害孩子的凶手绳之以法。可几天下来,因没找到证据,警察在5月25日通知我到派出所告知我结果已经出来,没有证据指定男老师,问我要不要签字结案,但是我没有签。
对于这样的结果,作为家长,是难以接受的,孩子所受的伤害就摆在眼前,而事实的真相却像大海捞针一样。现在孩子睡觉都不踏实,一晚上要被惊醒几次,有时还会说‘放开我,放开我’。听到孩子的话,想到孩子的遭遇,我泪流满面。
5月27日,由卫健委、街道办、警察、教育局等多方人员经久协商,最后确定由园方一次性赔付孩子15万的精神损失费。
由于当天太晚,喊我们先回家,第二天再找他们确认赔偿事宜。警察喊我收到钱就去撤案,我当时就觉得事有暖跷,虽心里有诸多不甘,但是我想我们平民百姓斗不赢有权有势的人,孩子受到这么大的伤害。所以想争取更合理的赔偿。而再次协商时,园方态度极其恶劣,拒不承认有此事,说我没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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