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贵阳一黑轿车高速撞向公交车站,等车女子在等”的视频在网上传开,引起广泛关注。 视频显示,事发时,有3人在公交站台等车。 一辆黑色越野车疾驶而来,撞到了一位车上的女人。
2月21日,记者从贵阳市交警处获悉,司机谭某峠因涉嫌酒后驾驶,被女子宋某撞死当场。
网络视频显示,那时已经很晚了,3名行人在一处公交站台等车。 其中,两人是一对男女,站在公交车站的一侧。 另一个是女性,坐在公交车站另一边的座位上。 就在这时,一辆黑色轿车疾驰而来,径直向巴士站台撞去。 等公交车的男女吓得连连后退,避开轿车,但等公交车的女子不幸被撞,公交车站台和旁边的牌子翻了,黑色轿车停在路边一动不动。
另一张事故现场的照片显示,现场一片狼藉,路面上散落着大量玻璃碎片,车头严重变形,警方赶到现场处理情况。
据报道,涉事车辆为黑色大篷车,该女子当场死亡。 目击者称,死者年龄在30岁左右,事发前,该女子可能正在等车。
2月21日,贵阳交警报警称,2月20日0时许,谭某峠乘坐小轿车行驶至云岩区三桥南路时,一辆车冲进公交车站,与等车的行人宋某(女)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宋某当场死亡。 经初步调查,谭某岭涉嫌酒后驾驶,目前已被警方控制,相关调查正在有序进行。
不喝酒、不喝酒、不开车,这个道理想必每个司机都知道,肇事司机也许是运气好,依旧酒后驾车,造成了事故中撞死人、不可挽回的惨剧。 这样的事故能说是事故吗? 显然不是这样。 这是由肇事司机的犯罪引起的结果。 明明知道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却酒后驾驶在道路上行驶,这和过失杀人有什么不同呢? 悲剧现在希望肇事司机受到相应的惩罚,给死者及其家人带来公正! 最后,大家对这个怎么看?
来源:新浪网城市现场,综合来自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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