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成都1月30日电(记者王鹏)记者30日从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近日发行。 《办法》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也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
四川省卫健委表示,完善生育登记制度,是实施三胞胎生育政策和配套支持措施的内在要求,是完善国家生育登记管理制度,健全全人口和全生育周期人口监测体系的重要举措,加强人口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础性服务管理水平
在此背景下,《办法》修订了2019年3月20日发售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共有16条。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取消了登记对象结婚与否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重点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和生育服务本位。
另外,《办法》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 《办法》年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必须办理生育登记。
《办法》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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