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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谢宇律师称他在监所常帮助人_吴谢宇律师已提交不核准死刑意见:他在监所常帮助人

2024-01-15 09:37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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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谢宇律师已提交不核准死刑意见:他在监所常帮助人

一篇道歉信

据郑晓静向顶端新闻表示,吴谢宇曾经告诉她,在看守所的经历才是他真正接触"社会"的开始。在看守所期间,吴谢宇常常照顾身体不适的人、分配必需品,并协助其他囚犯写信。郑晓静认为,经过看守所的教育和改正,吴谢宇已经可以去帮助别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已经大大降低,这正是刑罚"矫正"的目的所在。

"不予死刑的法律意见"意味着什么?

顶端新闻发现,郑晓静提交的不予死刑的法律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认为吴谢宇在犯罪时可能存在精神疾病问题;其次,他的母亲的消极情绪对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第三,吴谢宇表现出精神异常,有多次自杀未遂的情况;第四,多个专家团队一致认为吴谢宇是因为重度抑郁症发作导致的"扩大性自杀"。

然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前认为,没有任何事实和证据表明应该对吴谢宇在犯罪时的精神状况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昌松在接受顶端新闻采访时表示,不予死刑的法律意见实际上是一种"辩护词"。如果最高人民法院支持这一意见,案件将被送回重新审理。尽管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改判的案例也存在,但是这种情况非常罕见。

刘昌松认为,死刑复核程序有律师辩护和没有律师辩护之间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别。律师可以从被告的角度出发,将自己的看法充分地向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阐述,使他们在死刑复核阶段能听到更多的意见,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

然而,刘昌松强调,死刑复核程序和一、二审之间有很大的差异。主要是审查一、二审的判决是否正确。"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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