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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应黄圣依杨子表哥直播间带货风波_170万元货仅卖一单!黄圣依、杨子助力带货销量不佳,商家报警!多方回应

2024-01-27 01:46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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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应黄圣依杨子表哥直播间带货风波_170万元货仅卖一单!黄圣依、杨子助力带货销量不佳,商家报警!多方回应

170万元货仅卖一单!黄圣依、杨子助力带货销量不佳,商家报警!多方回应

1月16日,演员杨子和黄圣依夫妇出现在抖音网红@表哥(覃进展)的直播间推广商品,但这一行为引发了一系列争议。

据某腊肉品牌负责人王女士透露,他们是冲着明星效应而去的,在沟通过程中,他们还将杨子和黄圣依夫妇的直播活动写入了合同,并为此准备了价值高达170万元的腊肉产品。然而,最后仅售出了一单,更令人失望的是,未能实现与杨子和黄圣依的同框直播。

因此,代表60多家商家的人士向警方报案,声称他们支付了3000多万元的直播服务费用,但是实际销售额并未达到合同中约定的最低限额。同时,相关公司拒绝退还合同款项,这让商家们怀疑该公司存在合同诈骗的行为。

1月26日,负责调查此案的警方告诉媒体,目前案件已被受理,正在侦查阶段。

被指涉嫌合同诈骗的公司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1月16日的直播效果确实不佳,但他们所签署的合同并不是针对单一的直播活动。他们承诺将在合同期限内为商家安排更多的直播活动,并表示他们并没有逃跑。

杨子和黄圣依夫妇的直播活动出现问题?

商家:准备了170万元腊肉仅卖出一单

王女士是一家腊肉品牌的负责人。在2023年12月,他们在抖音上看到了一则直播招商广告,经过调查后,他们与上海晟宸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简称“晟宸泽传媒”)签署了合同。

“晟宸泽传媒告诉我们,请明星进行直播和代言非常容易。”王女士告诉媒体,他们支付了10万元的坑位费,对方承诺提供两场大型主播直播带货,外加一些小型主播直播带货,保证至少达到140万元的销售额,否则会按照比例退款。

“因为我们生产的是腊肉,年前是最佳销售时期,所以我比较着急。他们当时告诉我,只要付款就能立即安排一些小型主播进行直播,大约可以完成销售额的30%;大型主播可以完成销售额的50%,剩下的20%会留给第二场大型主播的返场直播。”王女士回忆道。

根据合同,晟宸泽传媒需要提供直播带货服务,每场直播都会请到行业头部达人,并请明星担任助阵嘉宾。第一场直播定于1月16日,由网红@表哥(覃进展)、艺人黄圣依和杨子参与直播。至于第二场直播的时间和嘉宾,尚未确定。

合同中明确写明了杨子和黄圣依的直播日期,由受访者提供

然而,直播活动的进程并不像晟宸泽传媒之前承诺的那样顺利。

“他们首先告诉我们,由于时间紧迫,无法安排小型主播的直播;到了大型直播的时候,我们的产品只在早上的直播中出现了2分钟,只有覃进展一人出镜,没有见到黄圣依和杨子的身影。当时我询问过原因,他们回答我说我们的产品会在下午的直播中返场,并有同框的画面出现。但是直到晚上,我们的产品再也没有出现在直播中。”王女士说。

王女士告诉媒体,晟宸泽传媒曾经提醒过他们可能出现爆单的情况,因此他们准备了价值170万元的腊肉产品,这些产品的保质期为180天。然而,最后仅仅售出了100多元的产品。

“承诺过的直播并未进行,承诺的销售比例也没有达到。此外,我们也没有拿到同框直播的片段。现在看来,晟宸泽传媒已经无法继续执行这份合同了。”王女士称,他们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但遭到了晟宸泽传媒方面的拖延。

黄圣依的工作室发表了声明

商家报警称已支付超过3000万元的服务费

1月中旬,王女士前往晟宸泽传媒在上海的办公室,却发现那里并无员工办公,还有同样遭受损失的品牌商家在那里等待。

王女士介绍称,他们建立了一个群组并发起了一个表格登记,最新数据显示,共有71家商家受到牵连。其中有部分商家与上海好妈妈影视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好妈妈影视”)签订了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商家近期开始在网络上公开声讨此事,引起了广泛关注。

1月25日,黄圣依的工作室发表声明称,黄圣依和杨子是在接到抖影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简称“抖影传媒”)的邀请后,作为嘉宾参加@表哥(覃进展)的直播间,帮助推荐商品。

黄圣依工作室强调,二人从未做出任何形式的招商授权或者销售保障承诺,他们完全履行了合同条款,包括约定的直播时长、以嘉宾身份推荐30款指定产品等。

“对于任何未经授权使用黄圣依、杨子肖像或姓名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我们将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黄圣依工作室表示,他们已第一时间敦促抖影传媒严格遵守合同,及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此外,王女士告诉媒体,她已经报警,并收到了《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报回执》。

回执单显示:

XXX等人代表60多个受害人在经侦支队窗口报案称:自2023年12月以来,好妈妈影视与众多受害者签订了直播带货的对赌协议。该协议规定,如果直播带货未能达到最低销售额,公司将按照比例退款。受害者支付了3000多万元的直播服务费,但该公司直播带货销售额未达到协议规定的最低限额,同时也拒绝按照对赌协议退款。因此,受害者认为好妈妈影视涉嫌合同诈骗。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1月26日,媒体联系上了负责此案的警官,他表示,案件已经被受理,目前正在侦查阶段。“在受案后的最长60天内会有结果,如果是刑事案件就会正式立案,如果不是就不会立案。”

“这是一个经济案件,涉及到几个账户,不只是晟宸泽传媒的账户,我们需要核实。目前资金流向还没有完全查明。”上述警官告诉媒体。

“我们并没有逃跑。”

负责人:后续会安排其他的直播活动

1月26日,媒体联系上了晟宸泽传媒的相关负责人王先生。他表示:“由于现场发生了许多突发事件,1月16日的这场直播数据确实不好,商家们的反应也比较激烈。”

对于未能达到承诺销售额且未退款的说法,王先生解释称,合同并非针对单独的一场直播,“我们不可能把所有希望寄托在一场直播中,而是会在合同期限内安排主播进行持续直播。”

媒体翻看了三份合同,发现合同中确实注明了合作期限,例如90天内的两场直播、90天内的三场直播、100天内的三场直播(配有行业头部达人和明星)。并且可以提供直播片段。

王先生向媒体表示,如果在合作期间未能达到承诺的销售额,他们会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按照比例退款。此外,他们还将安排其他的直播活动,并让员工制作直播片段。

面对关于逃跑的质疑,王先生回应称,几天前,有一些商家直接袭击了他们公司的同事。“我们并没有逃避,相关材料已经提交给了公安机关,他们建议我们在现阶段暂时不要回到办公地点,因为面对面的冲突不好解决。”

此外,当媒体询问晟宸泽传媒和好妈妈影视之间的关系时,王先生表示,这两家公司实际上是同一个团队。

对于邀请杨子、黄圣依的抖影传媒,王先生表示,该公司是相关活动的主办方,而涉及电商的部分则由他们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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