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最近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据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3月至2019年8月期间,李某利用其作为某网咖技术员的身份,未经授权许可,将具有破坏性的客户端程序安装至其所负责维护管理的网吧服务器上,并将其设置为开机自动运行。这一非法行为使得李某日均控制网吧电脑台数在100至1800台左右,非法获利12.33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了李某违法所得12.33万元。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危害性及难度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的行为。该类新型犯罪案件具有很强的隐秘性,受害人在短时间内往往难以察觉。其利用计算机运算力在后台运行,长时间运行可能会造成电脑卡顿甚至损坏硬件。
被告人的量刑情况及法律依据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系统实施非法控制,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且情节特别严重。然而,鉴于李某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因素,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此外,李某的违法所得已被依法扣押并应予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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