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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洗钱案频发,警方重拳出击揭示风险与警示

2024-04-17 21:31 来源:网络

近年来,虚拟货币以其超凡的流通性、跨国交易无上限等特性,已成为众多“洗黑钱”犯罪集团的首选工具。这些团伙利用海外通讯软件串联招揽“客户”,将涉传销、诈骗、赌博等非法资金通过区块链技术转化为虚拟货币“USDT币”(泰达币,简称U币),随后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分散售出换为人民币,借机通过低吸高抛手法牟取非法暴利。

虚拟货币洗钱案频发,警方重拳出击揭示风险与警示

警方雷霆行动,连破两起洗钱案

1.内容

近期,弥渡警方凭借严密侦办,成功破获两起涉及虚拟货币洗钱的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涉案赃款共计8700元被依法扣押。

2.内容

5月中旬,弥渡县公安局寅街派出所警员在日常工作中察觉到,辖区居民丁某近期有频繁的互联网U币买卖行为。深入调查后发现,丁某多次通过U币平台低价买入高价卖出,所获利润实为犯罪收益,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警方迅速行动,将其抓获。据查,嫌疑人丁某(男,22岁,汉族,弥渡县寅街镇人)于今年4月27日至5月10日间,通过某网站操控虚拟货币U币,采取低买高卖、频繁交易手段,协助上游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洗钱,非法获利3700元。

3.内容

在对丁某案进行处理时,警方又发现辖区居民毕某彪(男,24岁,汉族,弥渡县寅街镇人)近期银行账户交易异常。经深度分析研判,毕某彪涉嫌将本人及他人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团伙用于购买U币洗钱,同样触犯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警方立即将其抓获。毕某彪供述,因渴望快速致富,他在网络聊天中得知炒U币利润丰厚,遂心生贪念,主动与诈骗团伙建立固定联系。尽管明知对方从事违法犯罪,毕某彪仍以每张2500元价格收购3张他人银行卡及本人银行卡,提供给上家购买U币进行洗钱交易,涉及资金流水高达48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5000元。
虚拟货币揭秘及其法律地位

1.内容

“虚拟货币”是互联网上的数字形态货币,最初仅限于网络游戏内流通,由公司或个人设定规则。近年来,部分国外企业以高科技发展及与法定货币挂钩为噱头,赋予虚拟货币金融属性,如比特币(BTC)、以太坊(ETH)以及本文提及的U币(UCDT,即泰达币)等,均为互联网上常见的虚拟货币种类。

2.内容

买卖“虚拟货币”是否合法?2021年9月15日,我国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不具备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强调与之相关的业务活动属非法金融活动,包括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公民提供服务的行为。该通知警示公众,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警方郑重提醒

1.内容

面对有人顶风作案,幻想通过“炒币”一夜暴富,警方严正警告,任何违法行为终将难逃法网制裁。广大公民务必知法守法,切勿涉足炒卖“虚拟货币”,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2.内容

同时,公众应树立理性投资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时刻警惕虚拟货币诈骗、传销、洗钱等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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