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精心挑选了六宗近年来办理成功的、在法律适用和案件办理上有突出亮点与指导意义的洗钱案例进行公开通报。这些案例涵盖了目前多发且常见的洗钱上游犯罪种类,如黑社会组织犯罪、非法集资、贪污贿赂、毒品犯罪等,特别揭示了利用虚拟货币如比特币进行洗钱等新型犯罪手法。
虚拟货币洗钱判刑引关注其中一起典型案例涉及到利用比特币进行洗钱并被判刑的情况,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一男子因涉嫌集资诈骗千万元并逃往境外,其前妻利用比特币为其转移资产,最终被判刑两年。案例显示,该男子通过非法集资成立公司、操纵数字货币交易平台等方式进行诈骗,而后将其非法所得通过前妻转移到境外。
对于此类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强调,虚拟货币已成为跨境洗钱的新途径,洗钱数额以兑换虚拟货币时实际支付的资金数额计算。同时,案例提醒公众要认识到哪些行为可能构成洗钱,以免出于私利或情感因素而触犯法律。
反洗钱监管力度升级成效显著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犯罪与洗钱活动日益交织渗透,洗钱手段不断创新,涉案金额逐年增加。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洗钱犯罪嫌疑人221名,提起公诉707名,分别同比增长106.5%和368.2%。人民银行加强对金融机构等反洗钱义务主体的专项与综合执法检查,对537家机构开出总额达5.26亿元的罚单,并对违规个人罚款2468万元。
近年来,我国反洗钱监管不断加码,例如,人民银行建立风险评估与执法检查双支柱反洗钱监管体制,推出了一系列法规与指引,并且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明确将“自洗钱”行为单独列为洗钱罪,加大了对上游犯罪者的惩罚力度。
未来反洗钱工作的着力点为了更有效地打击洗钱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指出,将进一步加大反洗钱追诉力度、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以及强化检察机关自身的职责履行。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局长巢克俭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化合作,强化宣传教育,压实各方责任,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开展打击洗钱专项行动等形式,加快落实刑法新规定,严厉打击各种洗钱犯罪活动,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总之,反洗钱是一项需要金融立法、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自律、行政监管、司法保障等多个层面共同努力的任务。中国人民银行自2003年起便承担起了国家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能,领导着涵盖多个政府部门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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