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职务侵占和挪用公款的区别?_侵吞公款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是什么?事件在热度非常高,为大家准备了完整关于职务侵占和挪用公款的区别?_侵吞公款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是什么?事件的所有相关内容,如果大家想知道更多这方面的情况,请持续关注本站!
挪用公款与职务侵占在法律上的区分体现在以下几个关键点:
1、侵害的权益及目标差异。挪用公款行为主要侵犯的是对公司、企业或相关组织资金使用权的正当性;相比之下,职务侵占则直接侵犯了这些实体对自身资金的所有权。
2、行为特征的异同。挪用公款表现为在未获得正式批准的情况下,个人擅自将资金用于私人用途或借给他人,强调的是使用权的非正常转移;而职务侵占则是通过侵占的方式,直接将单位财产据为己有。
3、动机上的细微差别。挪用资金的行为人通常意图临时占用单位资金,尽管违法,但他们打算将来归还;而职务侵占的意图则更为直接和长期,旨在永久性地非法占有单位的财物,不存在归还的预期。
综上所述,两者的核心区别在于侵犯的财产权性质、行为的具体实施以及行为人的最终目的,这些都是法律判断时的重要依据。
1、行为特征对比:
- 贪污行为体现在通过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行为人常借助销毁、篡改、伪造账目等手法,这使得贪污行为在实际中不易被察觉,公共资产的流失往往隐藏在这些操作之下。
- 相较之下,挪用公款的体现则是未经适当授权擅自动用单位资金,尽管偶尔也会涉及欺骗,但它通常不涉及直接的侵吞、偷盗或诈骗手段。
2、犯罪心理差异:
- 贪污罪的核心在于行为人持有明确的犯罪意图,即故意侵占公共财产。
3、目标对象的区别:
-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涵盖在国家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中履行公务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单位指派到非国有单位工作的人员,以及依法执行公务的所有相关人员。
- 而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严格限定为国家工作人员,体现了对国家公权力的特定约束。
4、时间要素的区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挪用公款罪特别指出,当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或是挪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时,构成此罪。这强调了挪用的时间界限和用途,与贪污罪无具体时间限制形成鲜明对比。
上述就是关于职务侵占和挪用公款的区别?_侵吞公款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是什么?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够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攻略和资讯可以关注我们多特资讯频道,之后将为大家带来更多精彩内容。
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收藏我们的网站(news.duote.com)。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多特删除。(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近期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