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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车后10米远摔倒车主被判次责_女子骑车遇沉降路段摔倒身亡,“被认定担主责”引争议

2024-09-20 10:33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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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车后10米远摔倒车主被判次责_女子骑车遇沉降路段摔倒身亡,“被认定担主责”引争议

女子骑车遇沉降路段摔倒身亡,“被认定担主责”引争议

35岁的陈瑶在返回家乡的途中不幸遭遇了一场悲剧。

这一事件发生在2022年10月19日上午9点左右,被一位当地农民家的监控摄像头记录下来。据视频和受访者提供的图片显示,陈瑶骑摩托车在304省道上行驶时,由于路面突然下沉,连人带车失去平衡摔倒。紧随其后的任某驾驶的轿车未能及时反应,不慎从小轿车身上碾过,导致陈瑶当场去世。

事后,通江县公安局委托专业机构对两车的行驶速度进行了评估,结果显示陈瑶的摩托车在失控前的速度在64.4到69.8公里/小时之间,任某的轿车则为66.96公里/小时。

警方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指出,陈瑶(持C1驾照,不适用于摩托车)因未保持安全速度且驾驶车型不符,承担主要责任;任某同样因未保持安全速度而负次要责任;此外,负责道路养护的力盛公司因未设立警示标志和及时修缮,也需承担次要责任。这一责任划分引发了陈瑶家人的强烈不满,其丈夫李先生向更高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但复核结果维持原判。

李先生强调,304省道为四车道,且事故区域缺乏限速标志,依据法规,两车速度并未超标。他认为事故根本原因在于道路沉降和任某未保持安全距离及紧急制动。对此,通江县公安局至今未就相关问题做出正式回应。

李先生详细讲述了事故路段的情况,指出道路沉降是导致摩托车失控的关键,且现场缺乏任何警告标志。施工方确认该路段2020年启用,2022年由力盛公司负责养护。交通局解释,由于地形和暴雨,导致沉降,但新的养护单位已接手。

对于为何未设警示,力盛公司的高玉泉表示每日均有巡视并设置了警示锥,但常被过往车辆撞倒。李先生反驳,事故后第二天才见到这些措施到位。

陈瑶的去世,李先生认为主要是后续车辆的碰撞而非初次摔倒所致。监控录像证实了这一过程,显示陈瑶在摔倒后几乎瞬间被碾压。官方医学证明和尸检报告确认了陈瑶因重创头部当场死亡。

面对警方的责任认定,李先生认为陈瑶应承担的责任被过分夸大,真正的焦点应是任某的行车距离和力盛公司的养护疏忽。针对道路限速和责任认定的争议,通江县公安局至今未给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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