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吃火锅入镜获赔500元_吃火锅意外入镜直播间获赔500元,肖像权保护的边界在哪里?最近引发大家的关注,相信大家都想知道这件事会有怎么样的发展?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在数字时代,人们习惯于用镜头捕捉生活点滴,但这有时会引发隐私界限的讨论。11月27日,“意外成为火锅店直播主角获赔偿”成为微博热点,引发了公众对于肖像权议题的热议。这一事件凸显了在公共场合被无意识拍摄并公开的法律问题。
据媒体透露,苏州吴江区人民法院近期裁决了一宗侵犯肖像权的案件。一名火锅店主为吸引顾客常在店内直播,期间一位顾客发现自己未经同意出现在直播画面中,感到不满并要求店主解释,最终因协商无果,顾客将店主告上法庭。法院判定,未经顾客许可将其肖像在直播中公开,构成了肖像权侵害。因此,店主需在直播平台发布由法院审核的道歉视频,并持续置顶三天,同时赔偿顾客500元精神损失费。
这起事件让人们思考肖像权的界限何在。知名律师项方亮指出,《民法典》保障自然人对其肖像的控制权,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他人肖像。而上海的陈松涛律师分析,此案例中,由于直播带有商业目的且未征得顾客同意,店主因此承担责任。法律对商家有更高标准,强调对消费者肖像的尊重。
日常若将含他人肖像的图片或视频分享至社交平台,虽可能因传播有限而不常引起诉讼,但本质上已构成侵权。一旦被侵权人知晓,有权要求删除并可能索赔。项律师建议,拍摄前应征得对象同意,注意隐私保护,若无法避免他人入镜,应采用模糊处理保护他人权益。
两位律师共同强调,肖像使用的合法性不单取决于是否盈利,核心在于是否获得同意及合理使用。在非特殊情况,如新闻报道等,未经同意使用肖像即视为侵权,商用尤甚。面对侵权,受害者可先尝试私下解决,若无果则可通过法律途径或寻求消费者协会帮助,维护自身权利。公民亦可利用监管渠道举报,积极捍卫自己的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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