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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顺风车的运营规则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文件,若涉及分摊费用,顺风车每天最多只能接2单。
《指导意见》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3月31日。文件明确指出,私人小客车合乘,也被称为拼车或顺风车,是一种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共享出行方式。具体而言,合乘出行提供者需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提前发布出行信息,供线路相同的乘客选择,并可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进行免费互助。
根据《指导意见》,合乘费用的分摊仅限于合乘过程中的直接费用,包括车辆燃料成本(如油费、电费、气费)和通行费等。交通事故、车辆折旧等其他费用不在分摊范围内。此外,分摊费用应按合乘里程计费,无起步价,且单次里程费用不得超过本市巡游出租汽车里程续租价的50%(不含起步价、燃油附加费、候时费、长途返空费、夜间附加费)。如果合乘各方在出发前就通行费的分摊比例达成一致,则可另行约定。
《指导意见》还规定,若分摊费用,合乘出行提供者每天最多只能提供两次合乘服务;如果是免费互助合乘,则每日次数不限。每次合乘的乘客批次不得超过两批。同时,对于当日已超过规定合乘次数的提供者,系统将限制其再次发布合乘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2025年2月,广东惠州市交通运输局也发布了《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惠州市内提供有偿拼车、顺风车服务的车主每天最多可服务4单,跨市服务则不得超过2单。超出规定的次数将被视为非法营运,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该规定自3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近期,广东多地对顺风车非法营运行为加强了监管,引发了广泛关注。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多名司机反映,广东多地近期发布了营运车辆禁止接顺风车订单的通知。与此同时,平台系统对相关订单进行了限制,不少司机因涉嫌非法营运而收到罚单。例如,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目前广州市的规定,营运车辆不得接顺风车订单,只有非营运车辆可以接单,但非营运车辆一天接单不得超过三单,否则将被认定为非法营运。
澎湃新闻记者陈绪厚及实习生汪健对此进行了报道。(本文内容来源于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可通过下载“澎湃新闻”APP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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