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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举报百度5年无果 公益举报百度推广立案

2016-05-05 12:00 来源:网络

  百度推广是不是广告?想必很多人都会说,怎么可能不是广告?!但是工商局却一直未将其定义为广告,原因是不符合广告法!

  有这样一个年轻人,田军伟,31岁,比刚刚死去的魏则西大9岁,同样受到百度推广中的虚假信息欺骗。从2011年开始,他走上了举报、起诉百度推广的道路。

  田军伟把这场长达五年的持久战,视为一次私人“复仇”。

  他认为,百度推广中有很多虚假信息,都违反《广告法》。他的终极心愿是国家工商总局能将百度推广定性为广告,并直接监管起来。

  不过,为报私仇,他多次“钓鱼” 取证,密切“监视”百度全线产品,不放过任何一次举报机会;他还一度成为职业举报人,通过举报食品企业,从中获得数倍赔偿。

男子举报百度5年无果 公益举报百度推广立案

  用并不光彩的手段对抗百度推广中的骗局,田军伟内心并不矛盾。相反,他觉得为了维权,一切心安。

  “魏则西用生命的代价换取大家对百度推广的关注,代价太大了。”田军伟说,“要是五年前,他就盯上了百度推广中的假药,或许这场‘骗局’就不会发生。”

  他的手机里,有一个专门的文件夹,里面全是关于百度的举报材料——他在网上有意无意间看到的可能涉及百度的判例,都会收集起来,并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了举报。到目前,这个文件夹里已经有四五十个文件。

  一场私仇

  2008年,一次偶然的机会,田军伟在百度上搜索到一家博彩网站。三年来,他陆陆续续往里面投入了数万元,这几乎是他工作三年的所有积蓄。

  后来田军伟得知,这是一家骗子网站,他傻眼了。他急忙联系百度举报,被告知“您举报的相关线索,已经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判定”。

  之后,杳无音讯。

  血本无归。田军伟知道,参与博彩网站投注,问题出在自己身上。但百度,也脱不了干系。

  从此,田军伟就和百度结下了“梁子”。他决定“报复”。

  “一定要它付出代价。”5月3日下午,再谈五年前的经历,田军伟依然耿耿于怀。

  复仇计划是在一次偶然的购买经历中成型的。因为工作关系,田军伟曾两次通过百度购买微型摄像机。他发现,买回来的都是“三无”产品。

  他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通过百度推广的渠道购买微型摄像机,如无意外,产品必然和以前一样是“三无”产品,这样一来,他就可以保存证据,举报或起诉百度。


  这时,田军伟和所供职公司的三年合同已经到期。他索性不找其他工作,计划用两年时间,专门解决这场“和百度的私仇”。

  田军伟承认,这个决定有些偏执,但也是性格使然。

  “我本身就是一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人。”田军伟说,初中时,被母亲教训,他即使晚上在家门口的草堆里过一夜,也不会回去;长大以后,所有的事情,他都要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不留遗憾。

  这是一场相当周密的复仇计划。

  2011年12月,田军伟通过百度搜索“微型摄像机”,发现一个排名靠前的网站,网站链接标有“百度推广”的标示,田军伟点击购买了一台微型摄像机。同时他通过百度知道中的百度推广链接购买了一支录音笔。

男子举报百度5年无果 公益举报百度推广立案

  同时购买一支录音笔和一支摄像机,是律师给田军伟的意见。律师建议“两条腿走路”,一件商品用于工商举报,另一件用于民事诉讼。

  果然,收货后他发现两件商品都是三无产品。

  田军伟步步为营,一步步实施“复仇”计划。

  他先是尝试联系商品网站,结果网站打不开了,根据网站公司名称也查不到相关的注册信息。

  然后他要求百度提供广告主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但百度回复说这是商业机密,不能提供。

  接着,针对微型摄像机,他找到上海一家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作为将来起诉时的证据。

  针对录音笔,他直接向北京市工商局举报:百度公司在发布广告时未尽审查责任,涉嫌违反《广告法》,要求依法对其查处。北京工商局收到举报后转给海淀区工商局处理。

  他觉得,万无一失。“接下来,就等着百度被行政处罚。”田军伟有些得意。

  两个官司

  结果总在意料之外。

  2012年3月1日,海淀工商回复:“经过工商部门对百度公司可能存在的广告违法行为进行核查后,决定不予立案。”

  田军伟不服向北京市工商局提出复议。2012年5月15日,北京市工商局驳回田军伟复议请求,认为百度推广并非广告,不受广告法约束,不存在经营违法广告的前提条件。

  投诉未能如愿,律师建议他“另外一条腿”也行动起来。

  田军伟把海淀区工商局和百度分别告上法庭,他要打两个官司——一场行政诉讼和一场民事诉讼。

  当田军伟把两份立案材料提交给海淀区人民法院时,他才发现立案太难了。海淀区人民法院总以“要研究”为由,拒绝立案。


  田军伟觉得,“不立案,一定有猫腻”。他隔三差五去法院催,有时甚至与法院立案工作人员吵起来。田军伟说,从那一刻起,他决定打一场持久战。

  为了让法院立案,田军伟想尽了办法。他看到了海淀区人民法院食堂的一则招聘启示。

  他决定去法院“卧底”,混进法院,找到院长,说服立案。刚好,那天其他应聘的人都没来,他如愿成了海淀法院食堂的一名杂工。

  不巧的是,“上班”第一天,在电梯里,他碰到了立案庭受理他案子的法官。法官用异样的眼神看了田军伟几眼。

  两个小时后,田军伟接到通知,他被解聘了。厨师长意味深长地说:“小伙子,你来这里目的不纯啊。”甚至有同事怀疑,他是来法院投毒的。

  他不甘心,于是在海淀法院附近找到了一份快递员的工作。休息的时间,他跑法院、工商、人大、政法委等各个部门,希望通过这种“纠缠”的方式逼迫法院立案。

  终于,在2012年下半年,两场官司先后立案。判决结果也很快下来。

  对于行政诉讼,2012年9月21日海淀法院做出裁定,不支持田军伟的诉讼请求,驳回起诉。

  田军伟不服,继续上诉。2013年1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做出裁定,撤销海淀法院的行政裁定,要求重新审理。

  2013年4月23日,海淀法院做出裁定,责令海淀工商60日内对百度涉嫌广告违法一案做出重新处理。

  针对百度的民事诉讼,海淀法院认定,百度推广服务本质上属于信息检索技术服务,而非广告,对于田军伟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田军伟不服,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

  “在那两年,死磕百度是我生活的重心。”田军伟说,在维权的过程中,他认识了一些为自己的案子奔波八年,甚至更长时间的人。“那些人比我还偏执,很多被案子毁掉了生活。”

  “认定百度推广是广告,很难吗?”

  海淀工商的行政复议并未依法院判决,在60天内给出结果,几次延期。

  不过,2013年9月18日,北京一中院关于起诉百度民事诉讼做出了终审判决。二审法官认定,百度推广服务与纯基于信息定位服务的自然搜索服务存在一定区别。涉案推广链接符合《广告法》关于广告的定义。但因推广链接无法与虚假广告建立联系,二审仍然维持原判。

  虽然法院没有支持田军伟的赔偿请求,但法院认定百度推广就是广告。这意味着,百度推广属于工商部门的监管范畴。田军伟又一次看到了机会。

  带着民事判决书,有些兴奋的田军伟又来到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海淀工商在回函中称,该局曾在2008年12月4日和2013年11月19日两次向国家工商总局请示,“百度推广”、“百度知道”是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暂未收到答复,目前尚无定性。因此,不予立案。

  这期间,田军伟还对百度进行了一次“钓鱼”取证——他通过百度搜索找到一个商家,充了100元话费,随后发现,和预想的一样,话费没有到账。

  他又把百度告上了法庭——要求百度公司赔偿100元话费和2元因诉讼产生的交通费。

  起诉前,他还通过百度贴吧和百度知道,把很多因为百度虚假推广的受害者拉到了一个QQ群里,兴致勃勃地告诉群里的四五百人,等官司赢了,大家都要跟上,和百度死磕到底。

  回想起来,田军伟觉得这种集结的方式有些悲哀。他只能通过百度的产品找到受害者,在遭受百度之害时,还得给百度带来流量。

  “话费钓鱼案”两次判决结果都是败诉——因为取证瑕疵,法院无法认定田军伟提供证据的有效性;另外,法院认为,百度已经在充值过程中两次提示“网上可能存在虚假的充值网站和信息,请谨慎辨别”,起到了“提醒注意”的义务。

  同时,法院认定,百度推广服务本质上仍属于信息检索技术服务,并非广告法所规范的广告服务。

  转了一大圈,又兜回原点。

  他有点绝望。花了两年时间,打了三场官司,投入所有积蓄,一分钱赔偿没得到。唯一的收获是,北京一中院认定,百度推广就是广告,受广告法约束。可这一判决,对工商部门关于百度推广的定性,没有助益。

  工商部门在回复中这样解释:“因对百度推广的定性关系到整个搜索引擎的商业模式,该案案情复杂,在90日内未能结案。”

  事实上,早在2008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就曾针对谷歌在其网页上发布付费虚假广告,作出行政处罚。

  “性质类似,认定百度推广是广告,很难吗?”田军伟有些无奈地说。

  “和百度打了这么多年官司,终于赢了一回”

  在打官司这几年,田军伟一直没有固定工作。闲暇时间,他便在百度和微博上搜索“百度推广受骗”,并主动请缨为对方担任公民代理人。

  得到最多的回答是,“你是不是骗子?”

  田军伟说,大家被骗过一次,便丧失了对陌生人的信任感。

  2014年,田军伟在网上认识了河北人张文庆。张文庆在网上发帖求助,他在百度上找到一个商家购买塑料原料,谁知商家是经百度认证的骗子,张文庆支付十多万后,财物两空。

  田军伟联系上张文庆,主动表示当他的公民代理人。

  张文庆答应了。

  诉讼结果是,百度败诉。张文庆获得全额赔偿。

  田军伟很兴奋,“和百度打了这么多年官司,终于赢了一回。”但他又觉得遗憾,“法院只认定这是一起财产赔偿纠纷,未对百度推广是否为广告作出说明。”

  官司打多了,他摸索出了一条并不十分光彩的职业道路——职业举报人,通过发现问题食品,对相关的食品企业提起诉讼,获得数倍赔偿。

  就这样,他经常游走在法律空白和商家息事宁人心理的灰色地带。

  2015年前后,他曾因为发现一种名为“竹炭花生”的食品中,竹炭粉并非食品原料的漏洞,向至少五家企业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很容易就获得了购买价格十倍的赔偿。

  通过这种方式拿到赔偿,田军伟觉得没什么。他说:“他获得的赔偿,是法律规定的,另外他这种行为可以推动市场上少一些假货,从没觉得不心安理得。”

  跟食品企业打官司,田军伟获鲜有败绩,但从2011年起,跟百度的那场战役,他却没有收到一毛钱的赔偿。

  为了实施“复仇”,他甚至把注意力集中到百度的全线产品,不放过任何一次机会:发现百度地图适用顶级广告语“最全最准”,举报;发现百度抽奖金额超过五千,举报;发现相关产品竞价排名争议,举报;发现百度刷榜,举报……

  但是国家工商总局仍未将百度推广定义为广告。

  5月5日消息,海淀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已针对北京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等公益组织举报百度推广一事于2月1日立案。

  其工作人员多次向海淀区工商局举报百度涉嫌违反《广告法》,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发布虚假医疗医药广告。

  前述公益组织工作人员称,在向海淀区工商局举报后,曾于1月22日收到“正在调查核实”的答复,之后便再无音信,举报至今已超法定期限,因此向上级部门(北京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

  不过,北京市工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举报公益组织的法人未到,且未能出示相关授权书,无法受理。

  虽未被受理,但北京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仍无法定性百度推广是否为广告,无法按照现行《广告法》执行。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曾接到过多起类似举报,也曾多次向工商总局申请定性,但至今未收到信息。

  申请行政复议不成,多位公益组织代表又来到海淀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回应“审理超期”时表示,由于案件情况复杂,根据相关规定可延长期限,并表示其做法均符合法律规定。

  海淀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已于2月1日立案,目前,正在对百度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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