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我是你朋友啊,办事急需用钱。”张先生接到“熟人”电话,并按对方提供的银行卡号打款1万元,事后发现自己被骗了。今年24岁的邵某及23岁的邵小某两人伙同“傻村”(未到案)采用“冒充熟人”的方式诈骗,在4个月内骗取18人23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分别判处两人7年半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邵某及邵小某被海淀检察院指控犯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2013年7月至10月,两人以“冒充熟人”的方式骗了18名被害人23万余元。当年11月2日,两人被抓,警方起获9600元赃款以及95张银行卡。经核实,其中82张银行卡系两人非法持有。
面对指控两人辩称,其所持有的银行卡都是同伙“傻村”给他们的,两人只是帮忙取款,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
邵某供称,其和邵小某两人同村。在2013年8月,两人在一家酒吧喝酒,有一自称叫“傻村”的男子找两人聊天,称给其介绍一个挣钱的路子,让两人帮他取钱,每取一笔钱就给两人提8%的好处费。两人同意后,“傻村”先后分八九次给了两人20套左右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一套包含一张身份证和四五张银行卡,这四五张银行卡都是用这一张身份证开的卡。
两人称,后来哪张卡里有钱了“傻村”就给两人打电话,并告诉其卡号和密码及具体数额,两人就马上去银行取钱,时间不会超过半个小时。取到钱后,他们会电话告诉“傻村”,“傻村”就会过来把钱拿走。
两人称共取了50到60次钱,约有二三十万元给“傻村”,两人挣了9000元左右。
为了挣钱,邵某还私下花3000元买了3套银行卡,在电线杆上张贴小广告招取款人,并采用同样的方式骗钱。骗到钱后,再让别人帮其取,共骗了有一万多元。对于这些事情,邵小某表示不知情。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邵某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两人共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应与其所犯诈骗罪并罚。两人伙同他人,在共同犯罪中各有分工,作用相当,故不区分主从犯。海淀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邵某有期徒刑8年,罚款7万元;判处邵小某有期徒刑7年半,罚款7万元。
冒充熟人诈骗 警察教你如何破解
冒充熟人诈骗——就是骗子通过QQ、微信等网络即时通讯工具等媒介,冒充受害人的亲戚朋友、同事老板等熟人,以遇到急事、还钱、交学费、代购等借口,要求受害人转账汇款或购物代付等方式骗取受害人钱财的案件。
套路大多先是由犯罪嫌疑人拨通受害人的电话,用各种方式从受害人口中套出“他是谁”。等受害人试探性或者肯定地回答:你是某某某时,犯罪嫌疑人立即接话:对对对,多年不见,等等……,一通嘘寒问暖之后,犯罪嫌疑人编造一系列需要借钱的幌子,使人上当受骗。这种手段中犯罪嫌疑人通常是不知道被骗对象的通讯方式,于是采取“普遍撒网”,只要不断地拨打不同的电话,总有一些人“被中彩”上当受骗。
2016年1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张女士报警称,在海淀区马连洼因接到“熟人”电话,刚刚被骗汇1万元。据民警现场了解,张女士当日接到一通广东口音的来电,以为是多年未联系的远房亲戚。在寒暄之后,对方便以着急为老板垫货款为由,向其借款1万元。张女士当时也没多想,急急忙忙地就去了附近银行,哪知汇款后对方仍向其索要钱款,这才引起张女士的注意。当张女士再次回拨对方电话,便一直无人接听。恍然大悟的张女士,随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北京110温馨提示:
一是不轻信。就是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信息,犯罪嫌疑人通过软件可以任意设置来电号码。不管对方使用什么甜言蜜语、花言巧语,都不要轻易相信。要及时挂掉电话,更不要回复短信,不给诈骗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的机会。
二是不透露。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
三是不转账。要学习了解必要的银行卡常识,不要轻易尝试使用自己不熟悉的银行业务,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不要泄漏您的手机验证码和取款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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