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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承高速车辆自燃,自燃险不可少

2017-08-04 13:38 来源:北京交通广播

  京承高速车辆自燃,8月4日,京承高速进京昌金路入口处车辆自燃。业内人士对金融界保险表示,车辆自燃险不属于“交强险”的范围,如果当初车辆没有投保“自燃险”,那么损失将会很大。

京承高速车辆自燃,自燃险不可少

  高温下车辆易自燃 购买自燃险少不了

  夏季是汽车发生自燃事故的高发期。对于不少车主来说,在购买车险时往往存在误区,认为车辆自燃也包括在理赔范围内。“但其实,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车辆自燃险是需要车主附加购买的,否则车辆一旦自燃,保险公司有权拒赔。”业内人士对金融界保险表示。

  据了解,自燃损失险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的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保险车辆车龄越大,车龄费率就越高,投保自燃险时所需保费也就越高。另外,如果车辆发生了自燃意外,一般而言,在理赔时保险公司会根据车辆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是全损的,则按照购车时间与事故发生时间按月折旧计算赔偿金额。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的车辆自燃险有20%的绝对免赔额,即最高的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车辆购置价的80%。

  车辆自燃交强险不能赔偿

  交强险是指: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三者财产损失及人身损害,由保险公司代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因为自然导致的车辆损失,交强险是不能够进行赔偿的。

  保险专家对金融界保险表示,车辆自燃险保费并不高,一般仅为几十元。汽车发生自燃后,保险公司将根据车辆损坏的程度进行相应的赔偿。

  (1)赔偿项目:当车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修理费。如果车自燃整体烧毁或已经失去修理价值,则按照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赔偿,但不能超过保险金额。

  (2)赔偿额度:每次事故应赔偿损失总金额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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