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公安部公布了10项便民改革措施,其中包括一项“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措施,换言之,只要持有身份证,就可以直接在全国任意地点申领小型汽车驾照,非常方便。
据悉,这项措施实施后,群众无需居住证凭证即可实现全国“一证通考”。
此次公安部推出的10项便民措施具体如下:
1、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2、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因各种原因在考驾照期间变更居住地的群众,可以直接在异地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科目成绩继续有效。
3、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群众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4、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在试点城市转籍的群众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在原有1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新增105个城市试点。
5、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群众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直接检验摩托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6、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当事人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推行在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已实现与银保监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网的,实行机动车抵押信息网上转递,公安交管部门网上比对核查。
7、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更好满足群众和单位的需求;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号牌号码。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原车注销、迁出或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8、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推进在机动车销售企业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购车、领取临牌后即可上路行驶。
9、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在原有4个省(市)试点的基础上,会同税务部门全面推进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核对,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网上核对购置税电子信息,群众不需再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交纸质购置税完税或免税证明。
10、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推广应用12123语音服务平台,启用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通管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预约/受理、互联网平台用户信息注册/变更等服务功能。
公安部表示以上便民利民服务措施除第10项以外,自2019年6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行;第10项措施,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在全国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