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暂停网贷进校园:堵住偏门,开好正门
诱发高消费、背负高利贷、牵累身边人……前些年出现的校园贷乱象,让一些大学生深陷其中。为防控风险,2017年5月,中国银监会等三部门印发通知,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网贷业务,同时提出加强引导,鼓励合规机构积极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合法合规的信贷服务。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度发展和金融产品的日益丰富,一些小额贷款公司的违规校园贷产品再次现身。它们夹杂在正规的消费贷款业务中,打着“创新”的名头,通过虚假宣传诱导,给一些大学生带来“借钱容易”“还钱不难”的错觉,由此产生的过度借贷消费,让他们陷入高额负债的泥淖。
为此,银保监会办公厅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
具体而言,该如何在堵住违规校园贷的前提下,满足大学生在消费、创业、培训等方面合理的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需求?通知中,监管的细节做在了前面。
近年来,随着传播手段的丰富与升级,互联网消费贷款的营销俯拾皆是,一些小贷公司的营销活动甚至走进了校园。为此,通知明确,小贷公司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通过对营销的限制,最大程度在前端净化校园金融市场环境,避免一些辨别能力不强的大学生受到诱导。
一边是针对违规校园贷营销的严管,另一边则是直指合规校园贷申请资格的严审。通知明确,要严格贷前资质审核,实质性审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通过对大学生各类信息与第二还款来源进行确认,不仅抬高了申请消费贷款的门槛,也确保了大学生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作为即将离开学校进入社会的一员,大学生的合理信贷和金融服务需求同样重要。下好先手棋,严管营销、严审资格等手段都是为了有力保护与引导。只有规范化的校园金融市场,才能为大学生群体健康、长远发展提供积极助力。
堵住“偏门”,开好“正门”,相信随着互联网消费贷款市场的持续健全,以及对年轻人消费理念的合理引导,校园贷会逐渐回归良性发展,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不断满足大学生群体的合理需求。
校园贷合法吗
校园贷其实也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应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利息应不得超过年利率36%,对于超过部分,法律认定无效。若校园贷约定的利息超过了法律规定,那么贷款的学生完全可以不支付。
校园贷会面对的催款方式多种多样,其中最恶劣的一种是持学生的裸照威胁还钱。这是学生以自己的裸照申请贷款的方式,简称裸贷。在学生申请贷款时,放款人或放款机构称,如果按期还款的,就会消除这些照片。但是根据调查,这些照片很多被流传在QQ空间、各大贴吧等网络平台,完全没有保护学生的隐私,甚至以此获利。裸贷网络图片
其实这种借贷方式本来就不合法。《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一切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合同法》第7条亦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由此可知,裸贷是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