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的一份起诉书引发关注。被告女子李某某系安徽和县历阳镇幼儿园教师。经查明,她自2019年9月2日,多次在班级教室及午休室内,用大头针扎、刺9幼儿身体,幼儿时年均未满5周岁。和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李某某多次虐待多名被看护幼儿,情节恶劣,应当以虐待被看护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方建议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一年九个月。
被告人李某某,女,1971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程度,原和县历阳镇幼儿园教师。
经依法审查查明,自2019年9月2日至案发,被告人李某某在担任和县历阳镇幼儿园文昌路本部中(4)班副班主任期间,在该班教室及午休室内,多次使用该班级内用于固定幼儿画作的大头针,扎、刺被害人李某某、黄某某九名幼儿(时年均未满5周岁)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