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怀孕来躲避刑法,原本这一设想应该只会出现在小说或者影视剧中,然而在连云港市东海县已经有一女子将这件事变成现实,具体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下新闻吧。
“所长,我外出一个月,怀孕了再回来。”这是近日连云港市东海县一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女罪犯,失踪前向该县驼峰司法所所长发出的短信内容,之后这名罪犯便关机失去了联系。她为什么要向所长发出这样一则信息呢?原来该女子试图通过怀孕来逃避处罚。令人愤怒的是,其多次被法院判刑,但每次都因为其在怀孕或者哺乳而无法收监执行刑罚,并且每当监外执行期间临近结束,该女子便“掐点”恶意怀孕,在10年时间里已生下5个孩子。
事情还要从2009年说起。这一年,罪犯王红(化名)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在缓刑期间,王红不知悔改,重操旧业干起“老本行”,结果又因为多次入户盗窃于2011年11月被法院撤销了缓刑,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
但此时的王红已经怀孕,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被判处刑罚后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谁曾想,这样一条为了保障怀孕妇女及婴儿权利的法律规定,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