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力方式体罚学生,严重违背了教师的职业规范,哪怕花再多钱换来受害者的“谅解”,也无法逃避法律责任。只有严厉惩处作出此等行为的无良教师,才能充分表达司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决心,形成有效震慑。
近日,河南平顶山一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因为上课讲话被老师揪头发致头皮和头骨分离,经伤情鉴定构成轻伤二级,涉事老师被刑拘。孩子母亲苑女士称,该老师曾欲50万私了。
在协调过程中,老师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可能会被刑拘,为了缓解这样的矛盾激化,涉事老师同家长沟通,愿意出具一份协议书,想花费50万私了。
当看到涉事老师的协议书内容时,家长气得直哆嗦,内容大致如下:
涉事老师愿意一次性支付赔偿费用,费用在第三方保存,等到涉事老师确认不受刑事处罚时,在完成支付。
除此之外,家长不得再向老师以及学校要求任何权利,更不能上媒体宣传,已经宣传的内容要求撤回。同时,孩子以后再出现问题,和涉事老师没有任何关系。
除了这份赔偿协议,还有一份协议书。涉事老师要求家长出具一份刑事谅解书,如果司法机关还追究老师责任,家长需要退换全部赔偿金,而且,如果家长违反上述协议,有权要求苑女士一方进行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