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厦门某小区,下午5点多,孩子爸爸推着婴儿车去楼下的福佳家生鲜超市买东西,就在孩子爸爸付款时,一个短头发,穿着红色衣服的大妈先在婴儿车前方假装整理物品,看四周没人注意到她,随后沿着婴儿车一侧前行,一边走一边把手伸向车内女婴的脚丫,用指甲狠狠抠小婴儿的脚,导致女婴受伤。
超市工作人员介绍,视频中抠女婴脚皮的涉事大妈及其女儿租住在中航城小区,其本人经常来超市买菜。“我之前也没听说这个大妈和陈芳她们一家有什么过节,而且她之前也没有过这种行为。对于此事我们也不能理解。”
6月10日,厦门市集美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当事人报警后,警方于当天已将此事处理完毕。
10日中午12时许,厦门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6月7日17时许,杏林派出所接张女士报警称,其在超市购物时,婴儿车内四个月大的孩子被人掐伤,即迅速出警开展调查。当日21时许,民警在集美区某出租房找到违法行为人杜某玉(女,56岁,福建漳平人),并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调查。经查,杜某玉交代了其在超市购物时,因婴儿车停放在收银台前影响其结账,故心生不满,遂用手指甲狠掐了一下车内婴儿的左脚内踝,造成该处表皮剥落、局部红肿。因“伤害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集美警方对违法行为人杜某玉依法治安拘留。警方表示,对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