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三门峡。据裁判文书网,聂某与段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次年生育一女。丈夫聂某称,妻子段某外出打工,春节回家几日,平时近无音信,且二人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矛盾频发,聂某遂提出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段某生产后患上产后抑郁症,后又被诊断为分裂情感性精神病,依据《民法典》判决不准离婚。
婚后妻子产后抑郁可以离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