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利用担任海南省琼山市委书记、市长,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副书记,贵州省政协副主席、主席,贵州省正部级领导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被告人离职后,利用原担任贵州省政协主席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男,回族,1952年8月出生,河南唐河人,1976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曾任贵州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4] 2021年10月,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嫌受贿、 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人物履历
1973年10月至1976年01月,在长沙冶金工业学校学习;
1976年01月至1979年06月,任冶金部华北冶金矿建公司组织部科员;
1979年06月至1982年09月,任河北省委组织部科员;
1982年09月至1986年09月,先后任河北省委办公厅秘书、副处级秘书;
1986年09月至1989年04月,先后任河北省获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
1989年04月至1991年07月,任河北省石家庄市副市长;
1991年07月至1993年06月,任海南省海口市副市长;
1993年06月至1994年05月,任海南省海口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4年05月至1995年01月,任海南省琼山市委书记、市长;
1995年01月至1998年02月,任海南省琼山市委书记、市长(正厅级)(1992年9月至1995年10月,在华中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社会学系应用社会学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8年02月至2002年04月,任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三亚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华中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2年04月至2002年05月,任海南省委副书记,三亚市委书记,三亚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2年05月至2004年12月,任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海口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4年12月至2007年11月,任贵州省委副书记;
2007年11月至2012年01月,任贵州省委副书记,贵州预备役步兵师党委第一书记;
2012年01月至2012年04月,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贵州预备役步兵师党委第一书记;
2012年04月至2012年08月,任贵州省政协副主席;
2012年08月至2013年01月,任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
2013年01月至2018年01月,任贵州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6]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10] 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委员(2019年06月辞去), [1] [3] [7] 贵州省第十一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8] 第十届贵州省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