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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幼童从18楼扔下嫌犯系低保户 保障原因是精残

2021-12-07 13:10
来源:网络

近日,合肥市庐阳区一社区,一名15个月大的男孩从18层住宅楼屋顶坠落。随后,警方将男孩的女子董某萍从事发楼顶带走。

澎湃新闻在采访中了解到,董的父母离婚后,父亲再婚,她和母亲住在一起;大约五六年前,她的母亲去世了,董独自住在社区4层14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只有她的父亲偶尔来看她。许多居民说,董某萍看上去30岁左右,近年来几乎每天都在社区及周边地区散步,没见她做过什么工作。此外,董某萍在2018年被认定为精残,社区向其发放低保。

目前,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刑警队正在调查此案。警方没有透露嫌疑人的动机以及是否申请精神鉴定。自事发以来,犯罪嫌疑人董的家人还没有向男孩的家人道歉或讨论其他事情,男孩的家人正在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

将幼童从18楼扔下嫌犯系低保户 保障原因是精残

母亲去世后独自生活。

事发第七天,男孩被从屋顶扔下的影响依然没有消失。

12月4日,本报记者在庐阳区上城国际玫瑰园27号楼看到,一些路人经过时会抬头看屋顶,一些市民停下来拍照。那些带着孩子在附近玩耍的社区居民不时讨论,互相提醒一定要看好孩子。

此前,庐阳市公安局报告称,初步发现,11月28日上午,犯罪嫌疑人董某平在阜阳北路一家蛋糕店,趁孩子母亲不备,将其带到犯罪社区的屋顶,然后将其扔下。当天18时许,该幼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董某萍什么时候开始住在事发社区?一位居民说,很多年前,董某萍的父亲在小区里给母女俩租了房子,那时她很会说话,叫我‘姐姐’。后来,董父给母女俩买了现在住的房子。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联系过董家。

李琳(化名)27栋楼的居民李琳(化名)与董某萍交集较多。多年前,董母还活着,和女儿住在一起,当时董母在家里开了一家小裁缝店。董母和女儿住在一间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房间里,有厨房、浴室和卧室。

李琳去过董家几次给儿子裁衣服。聊天中,她得知董母离婚,只有一个女儿,当时正在上大学。那时,李琳从未见过董某萍,大约五六年前,董母因病去世,之后便见董某萍一人独来独往。

许多居民说,在董母去世后的几年里,只有董某萍的父亲偶尔来看她,但没有人记得她父亲的样子。

社区快递站的老板张桦和妻子也对董某萍印象深刻。张桦说,董某萍出门经常背着布袋,不下雨也撑着伞。她经常化妆,只是夸张,眼线很长,有点吓人。口红涂在嘴唇外面,会很重。有时候辫子要竖起来,有时候两个,有时候满头都是辫子。

有一次,李琳和董某萍乘电梯上楼,在电梯里跟我说话,我也听不懂说什么,她精神不正常,整天嘀咕。董经常出去散步,经常去大润发附近。15个月大的男孩被董某萍带走的蛋糕店就在大润发旁边。

读过大学却网购五年高考三年模拟

27栋一楼的超市老板刚开店的时候觉得董某萍和普通人不一样。我每天开店到凌晨才关店。她经常在凌晨附近来这里买方便面和火腿肠。

更让超市老板和老板娘感到惊讶的是,董某萍几次拿着几本书跑到店里,扔下老板就跑了。老板娘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但当时她扔了几支笔。

事件发生后不久,27栋楼有孩子从屋顶被扔下来的消息不胫而走。快递站老板张桦听到这个消息后,预感可能是董某萍做的。

她是我们社区唯一一个不正常的人。张华回忆说,近年来,董某萍来店里买的冰淇淋最多,夏天和冬天都会买。有时候五六天,每天早上我刚开门,她就来了,还是买四五块钱。

在张桦的印象中,董某萍每次都在微信上付款。她经常来拿快递,报手机号

她自己买的。张桦回忆说,她经常买一些小东西,小零件,有一次张桦丢了她的快递,还赔了董某萍几块钱。

张张桦介绍,董某萍的快递收件人不需要真名,而是用小苹果代替。她最近的快递记录是9月下旬,她在一家图书馆买了一本五年高考三年模拟高中数学书,买了两件衣服,买了一斤黄柠檬。

有一段时间,她经常来店里和我丈夫聊天,说我看起来很像她的同学。她不得不向我要手机号码,但我没有给她。张桦的妻子说,有一次董某萍向她借手机,也被她拒绝了。

还有一段时间,我们经常来店里问我们‘近亲结婚怎么样,生孩子怎么样’,每天都问这个问题。董某萍似乎很想和他们聊天。

董某萍从楼顶扔下男孩后,李琳回忆起几年前儿子告诉她的一件事。那天,她儿子回家时遇到了董某萍,我儿子说她跟在后面,几乎踩着他的脚跟进电梯。我儿子十几岁了,胆子大,喝了一声‘你为什么’,吓跑了她。

三年前开始领取低保,保障原因是精残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过去的六个月里,庐阳区杏林街上城社区向董某平发放了城保A类低保。根据官方公开可查的信息,2018年5月,社区向董某萍发放了低保,当时是B类。

记者在上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前的公告栏看到,董某平的名字在7月至12月的低保名单中。她的保障类别是城保A类,7月和8月的保障金额为892元,从9月开始,她的保障金额上升到933元。

2018年5月,庐阳区政府网站公布的《杏林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名单》中也有董某平。当时她的保障类别是B类,因为精残,保障金额753元。

庐阳区政府网站解释了安全类别。所谓B类,是指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或60岁以上(含60岁)、未成年人和3级以下残疾人(含3级)。A类的定义是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收入基本没有变化。

自称是董某萍小时候玩伴的妙妙(化名)讲述了另一段经历。她说董小时候胖乎乎的,大家都很喜欢和她玩。后来很久没见到她了。再见是初中。董告诉她我心理有问题,治好了才回学校。后来很多年没见面了。直到妙妙结婚,她才再次见到董,但对方已经认不出自己,喜欢自言自语,在大润发吃饭,有时会骂人,没有家人的约束。

庐阳区杏林街上城社区一名工作人员透露,社区将安排、登记和归档重型精神病患,并与监护人一起管理。

另一位上城社区负责人介绍,董某萍独居上城国际玫瑰园社区,(我们和她)沟通不顺畅。至于董父的情况,负责人说他父亲不住在这里,社区也不知道。目前,社区也在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

12月6日,澎湃新闻从合肥市公安局和庐阳分局获悉,庐阳区分局刑警队正在调查此案。至于犯罪嫌疑人的动机以及是否申请精神鉴定,警方未透露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

精神病患者的社会看护困境

为精神病患者服务23年的社工梁树基12月5日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对精神病患者的看护和帮扶中,家人的关爱和陪伴非常重要,在多个成功案例中,精神病患者的家人都积极参与其中。梁树基认为,根据目前的信息,在对董某萍的看护中,家人的角色似乎是缺失的。

而长期关注精神病患者权益保护的公益律师黄雪涛表示,多年前,对精神病患者的看护,主要依靠监护人。但在更多的案例中,在家庭缺乏外界支持的情况下,监护人很难照顾成年精神病患者,也难以保证发病的精神病患者不肇事。

2013年5月,精神卫生法开始实施,明确了对精神病患者实行精神卫生工作由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

黄雪涛介绍,这10多年来,随着社会对精神疾病的重视,政府在不断投入人力物力财力,防止他们造成公共安全事件。但是,做精神病患者看护帮扶工作,要先从根本上转变观念,从防范变成友善的服务,切身聆听精神病患的压抑、焦虑等负面情绪,满足他们基本的权益,避免他们身陷求助无门、走投无路的绝境,这是避免恶性事件发生非常关键的一点。

梁树基所在的专门提供社区精神健康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正在向社区提供精神健康服务,目前该机构已运行23年。

“在管控的同时,也要考虑人文关怀。”梁树基称,大多数精神病患者不希望暴露自己的病史和隐私,更不希望在接受看护和帮助时,感受到“自己是危险的、需要监管的”。

比如,通过引导精神病患者就业,使他们在工作中获得成就感、满足感和个人价值。“有时,这比吃药更有用,吃药有副作用,在有成就和满足感后,他会告诉自己要积极克服不良情绪,学会对自己负责。”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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