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城市投资办公室原主任、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汉安腐败案详情:调查处理张汉安的场景颇具戏剧性和画面感。在张汉安藏钱的地方,箱子一个个打开,一堆现金出现在调查人员面前:整齐包装的钞票基本没有打开,有些钞票因为长期存放而发霉。经过清点,这样的盒子有15个,存放在三个不同的地方,总金额超过3500万元。
张汉安任职市城投公司期间,正值汉中市加快中心城区西扩、一批重大项目全面上马的时期,其中,城投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龙岗新区建设、城市道路、棚改项目等重要工程。
作为公司“一把手”,张汉安在重大项目的决策选择、招投标、资金使用等方面独断专行,经常对项目决策开发、招投标、资金拨付等事项自己拍板。很快,张汉安就招来了一批不法商人的“围猎”,而其思想也在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之间逐渐失守,使他收受了不少礼品、礼金。
在受贿的同时,张汉安在公司事务上越发独断专行,听不进去任何不同意见,经常抛开集体决策和监管,硬着头皮上项目,违规审批建设项目:在某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收受1150万元,帮助某建筑公司及个人进场施工并顺利中标项目;收受某公司合伙人200万元后,要求城投公司财务人员暂缓征收该公司所欠债务;拿到承包商送来的450万元“感谢费”后,安排城投公司财务人员向其支付工程款。
据办案人员介绍,张汉安肆意妄为,甘愿被“围猎”,在重大项目决策、招投标、资金拨付等环节为不法商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多达110笔。在接受审查调查期间,张汉安说,他把城投公司当成了自己家的“小菜园”。
据“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消息,张汉安在忏悔录中写道:“我能从一个农村娃成为一个县处级领导干部,组织费了多少心血……组织上给我的工资待遇,足够让我过一份体面的生活,但我还是不知足,不懂得珍惜,不去思考如何更好地谋发展作贡献,反而大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满足一己私欲。”
张汉安出生于汉中市宁强县。由于父亲早逝,他的家人依靠母亲在缝纫俱乐部工作来赚钱。学校放假时,张汉安和弟弟上山砍柴,减轻了母亲的负担。
贫穷的生活培养了张汉安吃苦耐劳的精神。张汉安参加工作以来,一步一步,前途光明,却愿意被商人猎杀。
很多企业主围着张汉安转,让他逐渐产生了没有底线原则的庸俗思想,比如理所当然地为别人做事、收到别人的钱,总是为别人做事。
2020年7月2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汉中市人民检察院被告张汉安受贿案。张汉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3501.1025万元。张汉安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罚款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