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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12万元成高收入群体 将承担与其经济能力不符的高税收

2016-10-24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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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2015年,北京职工平均工资85038元,上海71269元,深圳81036元,离12万并不遥远。对于北上深白领,年薪10万-20万比较普遍。把高收入标准设在12万,将让很多白领被划为高收入阶层,进而可能承担与其经济能力不匹配的高税收。

年收入12万元成高收入群体 将承担与其经济能力不符的高税收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数量,建立稳定的“橄榄形社会”,也需要大幅提高高收入的标准线,对中等收入阶层给予更大的政策宽容。

  开征个人所得税目的不是为了收钱,而是为了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体现社会公平,在这个过程中,谨防误伤中产。

  值得注意的是,在意见中,也出现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发展中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推出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的要求。

  《意见》要求,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中等收入群体显然是政策关注的对象。而如何通过改革,让中等收入群体税收负担降低?如果不提高高收入标准,以及调整相关的税率标准,目前一线城市事实上的一些中等收入群体,可能就会成为被调节的对象,反而会进一步增加负担。

  特别考虑到,伴随着一线城市房价不断高涨,普通劳动者本就承担着越来越重的压力。希望《意见》的实施能够真切为中等收入群体带来实实在在的税收减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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