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8日,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2017年8月12日在南京南火车站候车室实施猥亵儿童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段某某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等法律和规定,对于在车站等公共场所猥亵不满十二周岁儿童的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坚决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