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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方称对江歌遇害不担责 刘鑫方称刘鑫也是受害者

2021-04-15 15:28 来源:网络

4月15日,#江歌妈妈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庭审结束,@中国新闻周刊 从庭审现场获悉,审判长当庭宣布,鉴于本案双方争议较大,今天不作当庭宣判,案件将择期宣判。据@城阳区法院 发布的庭审画面,现场双方争议焦点为原告主张的侵权责任是否成立。辩论过程中,江秋莲代理律师称,被告的过错行为,为陈世峰对江歌实施侵害行为提供了机会。被告刘暖曦(刘鑫方)的代理律师答辩称,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责任应由陈世峰承担,刘鑫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并无任何过错,依法不承担责任。

刘鑫方称对江歌遇害不担责 刘鑫方称刘鑫也是受害者

揭秘刘鑫江歌案事件全过程

事件回顾:

2016年11月3日凌晨,江歌在自己的租住地日本东京中野区公寓门口,突然遇害。作案者名叫陈世峰,是江歌朋友刘鑫的前男友。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年仅24岁的江歌不幸殒命,母亲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案发之前,刘鑫与陈世峰发生感情纠葛,此后借住在江歌的住所,凶案发生时,刘鑫就在一门之隔的房屋里面。江歌母亲江秋莲反复考虑后,决定对刘鑫提起生命权相关的民事诉讼,包括200余万元的赔偿诉求。

2019年10月,江秋莲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法院受理立案,并于2020年6月5日、11月20日召开两次庭前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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