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海南省考试局公布了关于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考生的公示。
公示称,在海南省2021年4月举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中,2名考生有携带规定以外物品的考试违纪行为,146名考生分别有夹带、抄袭、携带通讯设备等考试作弊行为,其中夹带145人次、抄袭2人次、携带通讯设备2人次。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海南省考试局将对有考试违纪行为的2名考生,给予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对有考试作弊行为的146名考生,给予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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