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召开的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条例》明确,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与此同时,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再享受的生育假,从原本三十天,增加到六十天。《条例》还新增两项条款,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满3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修改后的《条例》即日起实施。
网友评论:#上海生育假增加到60天#先说一下这是件好事,但估计和立法者的初衷是相违背的,达不到促进生育的效果,反而可能影响女性就业。当然,也许我想错了,这可能就是立法的目的。减少女性就业,让她们安心生孩子。但对应的应该是大幅提升男性的收入,否则一个家庭是没能力多养孩子的。
#上海生育假增加到60天#正在家里住产假的可以赶上这波吗????哈哈哈哈哈哈 还可以补发生育金吗?????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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