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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提醒加拿大鹅不要店大欺客 保障消费者协议

2021-12-02 10:03 来源:网络

12月2日,近日,加拿大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件不断引起社会关注。中国消费者协会认为,尊重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是经营者的义务,不仅要体现在营销条款、协议、承诺和声明中,还要在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妥善处理消费者需求的具体行动中。在这方面,任何企业和品牌都没有例外的特权。如果说一套做一套,动辄以大牌自居,摆傲娇,秀优越,搞双标,玩歧视,高高在上,店大欺客,必然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被市场抛弃。

中消协提醒加拿大鹅不要店大欺客 保障消费者协议

中消协提醒加拿大鹅不要店大欺客

近日,有关“加拿大鹅”的消费维权事件持续引发社会关注。面对商标绣错、缝线粗糙、面料味道刺鼻等外观可见质量问题,消费者先是遭遇“中国大陆店售货品均不得退款”等歧视性“更换条款”,后又因被要求出具质量检测证明而陷入维权僵局。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等公平交易条件。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上述经营者对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主利设置各类不合理条款门槛,涉嫌违背相关法律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消协认为,经营者应当守法诚信经营,心怀责任担当,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的产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把赢得消费者信赖作为企业发展、品牌长青的首要考量。

尊重消费者权利、保障消费者权益是经营者的应尽义务,它不仅应体现在营销条款、协议、承诺、声明中,更应落实到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妥善处理消费者诉求的具体行动中。在这方面,任何企业、任何品牌都没有例外特权。若说一套做一套,动辄以大牌自居,摆傲娇、秀优越、搞双标、玩歧视,高高在上,店大欺客,必将失去消费者信任、被市场所抛弃。

放心消费、美好生活是消费者的必然追求,良好消费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创造。中消协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主动监督,拒绝盲目品牌崇拜和炫耀性、攀比式消费,面对经营者的傲慢与偏见要敢于说不,遇到消费侵权行为要积极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为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出一份力,做会消费、善维权、有担当的新时代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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