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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厅官给国家造成近亿损失 背后真相细节曝光

2022-01-13 13:07 来源:网络

1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自2020年以来,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共立案32起,与北京、江苏、山东、内蒙古等地纪委监察委员会合作,对5名干部采取留置措施。

山东省税务总局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高萍也提到了一位落马女干部。

女厅官给国家造成近亿损失 背后真相细节曝光

高萍,女,汉族,1962年9月出生,60岁,山东莒南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学士学位。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7月,高萍成为山东省税务局计划会计处处长,从此落马,在山东税务系统工作38年。

在近40年的时间中,高萍历任山东省税务局计划会计处科员、计划会计处副主任科员、计划会计处主任科员,山东省国税局计划财务处主任科员、信息中心副主任、征收管理处副处长等。

2007年9月,高萍任山东省国税局信息中心主任,2017年4月任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2018年6月,高萍成为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后任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2021年4月1日,高萍被查,2021年12月7日被双开。

政知君注意到,在担任省税务局总会计师期间,高萍曾在一次调研中提到,“要妥善处理好依法征税和支持企业发展的关系,既要为广大纳税人缴税提供最大便利,又要加大偷逃税打击力度,为守法纳税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但讽刺的是,她自己却干预插手税务执法活动。

据纪委通报,高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税收征缴、企业经营、人事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造成国家税收重大损失。

在1月12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对山东省税务总局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高萍利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以税谋私、甘于被围猎,“为国聚财”沦为“为己敛财”的问题深挖细查,严惩不贷!

据披露,高萍涉嫌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5600余万元,涉嫌不征、少征税款9100余万元,给国家税收带来严重损失。

政知君还注意到,就在前几天,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那次会议上,还播放了高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片。

还提到一个重大改革。

作为党中央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延伸和拓展,垂管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

2019年5月,中央纪委决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8家单位进行试点探索

在1月12日接受采访时,说,税务系统省以下纪检机构均为内设,受同级党委领导,一定程度上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监督弱化问题。改革有利于破解“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的难题。

上述改革中,协作办案、联合办案已成为一项重要经验。而高萍一案,就是联合办案的一大例证。

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曾发布《传导“管我的人在北京、查我的人在身边”监督压力,垂管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落地生威》一文。

文中披露,高萍案件涉及人员多,案情较为复杂,调查取证需跨省进行。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江苏省纪委监委领导下,查案过程坚持违纪违法一起查工作原则和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双立案工作模式。

“我们对高萍涉嫌违纪问题纪律审查立案,南京市监委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监察调查立案,确保违纪违法同步研究、审查调查一体推进。”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在协作配合下,此案中涉及异地、多人的留置行动得以顺利实施,案件在短时间内取得重大进展。

税务系统被查的,不仅仅是高萍一人。

说,针对税收征管中存在的宗旨不牢落实不力执法不公为税不廉等问题,全系统纪检机构查处纪律作风问题2200多人,监督推动2.5万人主动自查自纠。

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驻总局纪检监察组立案32件,联合北京、江苏、山东、内蒙古等地纪委监委对5名干部采取留置措施,严肃查处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党委原副书记王立斌等相关问题。

王立斌的问题有哪些?

据官方披露,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王立斌在回青岛探亲期间,非法接受了基层税务干部和私营企业主提供的五次宴会,费用由私营企业主和他人承担,其中两次发生在国庆期间,一次安排在私营企业内部食堂;与此同时,王立斌还两次非法收到基层税务干部赠送的海鲜和私营企业主赠送的茅台1箱礼品,部分礼品通过快递邮寄。

最后,王立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调整岗位处理,非法接受1.94万元的宴会和礼品费用被没收或按登记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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