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2022年1月28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董宏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董宏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1999年至2020年,被告人董宏利用担任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组成员、中共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63亿余元。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董宏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董宏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且其能够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全部追缴到案,具有多个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大家好奇的点无非就是董宏如何获得这么多贿赂的,总的来说,董宏收受贿赂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其一是滥用职权调整职位,其二是利用权力帮助公司招标,其三是在项目开发中收取利益。
首先,董宏本身的职位并不低,他在1999年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个比较高的官员了,当时就有很多人为了升职来找董宏,董宏收取了贿赂以后,便拿起本该给人民服务的权力,来给贿赂自己的人更好的工作岗位。根据爆料者透露,董宏还曾经“拍卖”职位,某些高等的职位要看谁给的钱多,出价最高的人就能够成功拿下这个职位,而给钱不多的只能根据情况获得其他职位,这也是董宏最早收受贿赂的方式。
其次,随着董宏的职位越来越高,董宏的权力也越来越大,而他收受的贿赂也就更多的。董宏有一段时间是负责项目招标的,通俗来说就是一些政府的项目可以外包给其他公司,很多公司都想要拿到这块“肥肉”,所以便开始行贿董宏,董宏通过暗箱操作将项目交给贿赂自己的公司,因为这些项目都比较大,所以很多公司贿赂董宏的时候,给的报酬也是非常丰厚的。
最后,董宏还曾经负责过很多研发项目,研发项目本身是需要资金的,而且研发成功以后还能够获得很客观的奖励,流入市场以后也能获得相当客观的收益,董宏便利用自己的职位便利,给某些贿赂自己的项目更多机会,而项目成功以后,董宏也能够因此获得很多报酬,这也是董宏受贿的主要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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