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政协委员黄琦#建议将牺牲个人发展纳入离婚经济补偿#。黄琦认为,为家庭牺牲个人职业发展也是履行家庭义务的一种方式。当然,如何量化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同时,建议发布指导意见,明确离婚经济补偿判决中应考虑的因素。
据了解,民法典第1088条详细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她还表示,鉴于承担家务劳动,因照料家庭而丧失发展机会等对家庭贡献的财产利益难以量化,基层法院有“适用难、不适用”等现象,最高法应开展研究制定《指导意见》,为司法实务提供指导,比如明确离婚经济补偿应考虑的因素,如何合理确定经济补偿数额,离婚经济补偿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等,以在全国司法实务中统一法律适用。同时建议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预留家务补偿份额,再进行共有财产的分割,避免执行困难和重复诉讼。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多特删除。(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近期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