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萍乡市网警官方微博发布警告,警惕以虚拟货币为由头的传销诈骗行为。据了解,当地有人声称推广名为“火币”的数字货币,只需投资三万元,每周就能获取数百元收益,一个月最高可赚取三千五百元。发展十个下线后,每月更是能获得两万元。
火币遭遇虚假宣传?火币网对外回应称,此次事件与火币无关,芦溪县公安局遇到的是冒充火币的传销诈骗案例。因为火币交易平台从未交易过如“百川币、摩根币、贝塔币、马克币、暗黑币、克拉币、华强币”等所谓的山寨虚拟货币。而所谓的“火币数字货币”,其实是混淆视听,因为火币仅是公司的品牌名称,并非某种数字货币。
谨防山寨虚拟货币陷阱对于“主流虚拟货币”和“山寨虚拟货币”,业内专家表示,前者如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具有较广泛的社会共识和实际项目意义,因此经历了一个从泡沫到价值认同的过程。然而,后者大多是打着创新的招牌,承诺高额回报,实质上却是传销骗局。
尽管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已经明确否定虚拟货币的法定地位,但近年来仍有一些法院判决承认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商品属性和财产权益。但是,对于那些包装概念的山寨虚拟货币,却大多缺乏实质性应用和前景,甚至采取类传销的方式诱骗新人入场。
投资者应谨慎对待虚拟货币投资,尤其要远离那些存在欺诈和传销嫌疑的项目。同时,有关部门也需要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虚拟货币活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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