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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挖矿法律后果深度解析与各地政策汇总

2024-05-07 12:23 来源:网络

随着国内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加强监管,本文深入探讨了中国境内虚拟货币挖矿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及相关案例,并整理了多地政府发改委出台的不同规定。

虚拟货币挖矿法律后果深度解析与各地政策汇总

一、虚拟货币挖矿法律后果多维度审视

针对“开设虚拟币矿场”与“家庭挖矿”的差异,以及是否必须依赖大量电力资源挖矿,《节约能源法》与《刑法》中的相关规定,特别是2021年9月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本文逐一剖析虚拟货币挖矿在中国的法律定位

我们强调,不能一概而论地认定所有挖矿活动违法。事实上,由于家庭挖矿不会造成显著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查处重点应在于大规模矿场而非个人家庭挖矿行为。同时,查处挖矿行为应遵循分类处理原则,严禁新增项目并有序退出存量项目。

二、“924通知”与“2005决定”的适用对接

“924通知”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但在其正式生效前,“2005决定”中禁止投资于此类淘汰产业的规定适用。鉴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对企业行为进行规范,个人挖矿则不受其淘汰类产业规定的约束,亦不适用于相关行业法律法规。

三、个人挖矿行为的法律定性

1. 个人挖矿是否违法?
根据政策,个人挖矿在“924通知”发布后继续进行的行为被视为故意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但需注意时效性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只针对通知发布后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个人挖矿行为不应简单地比照《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一条对企业进行设备没收处罚,而应首先适用《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2. 个人挖矿是否涉嫌犯罪
单纯个人挖矿行为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虽然虚拟货币挖矿被列为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业,但挖矿并非典型的经营行为,且现行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虚拟货币为商品或虚拟商品,因此个人挖矿不属于非法经营行为。

四、各省发改委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的规定概述

内蒙古自治区: 对虚拟货币挖矿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禁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清退依据为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


浙江省发改委: 规定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对“挖矿”设备进行没收,其中某些规定似乎与国家发改委的区分处理原则不符,合理性存疑。


海南省发改委: 将虚拟货币挖矿列为淘汰类产业并实行差别电价政策,严禁享受电价优惠。


四川省发改委: 发布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举报方式及差别电价政策,明确了电费加价标准和执行时限。



除了上述四省,其他省份大多依据国家发改委等制定的“924通知”等相关规定处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五、结语与呼吁

面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政策,行政部门在查处和清退工作中应精准引用法律法规,根据行为性质和违法后果作出合理合法的行政决定,避免过度执法。在此背景下,提醒广大“矿友”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理解和尊重政府查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目的,防范利用挖矿活动进行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以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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