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现场勘查、调查访问、视频分析和犯罪嫌疑人供述,作案人梁某(男,44岁,系开鲁县自来水公司第二供水厂副厂长,性格偏执,现已抓获)因工作和生活琐事与他人产生矛盾,逐生报复念头,并持枪报复杀死特定人员,未伤及现场无关人员。作案枪支为小口径步枪,已被缴获。枪源正在全力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19年3月25日15时30分许,内蒙古开鲁县发生持枪杀人案,造成5人死亡,持枪杀人者被公安干警击伤后抓获,枪弹被缴获。
案件发生后,一张落款为开鲁县公安局的情况说明迅速在网上流传。据该声明称,3月25日,开鲁县内发生三起杀人案。25日上午15时30分,110接到报警,在通辽市开鲁县南二水厂有人持枪打人,经查,已有两人当场死亡。15时49分,110又接到报警,开鲁县工商局路东慈善堂佛店有人杀人,经查,两人当场死亡。16时20分许,110再次接到报警,宇亨建材城有人受伤,有一人死亡。
接警后,警方迅速赶往现场,并确认持枪杀人嫌疑人为梁某,开鲁县开鲁镇建设街人,警方与持枪者展开枪战,在短暂交火后,持枪者被警方击伤,并被抓获。
经确认,通辽警方对该份说明的内容予以肯定,说明中描述的基本与案件发生过程相符,该案件有三个现场,嫌疑人只有一人并被抓获。周围群众没有危险。
据多方了解,此次被强杀的5人中,其中两人是梁某单位的同事孙某某和付某某,其中孙某某也是南二水厂副厂长。一人是梁某的发小。另外还有一对老夫妇,其子女称,父母并不认识梁某。此外,5名死者的家属均表示,死者与梁某并无矛盾,对梁某的行为感到不解。
据梁某所在单位,开鲁县南二水厂工作人员称,梁某现为该水厂副厂长。案发当日下午,该水厂召开例会,在例会后,梁某持枪行凶。
该工作人员表示,梁某平时为人和善,与同事关系良好,从未听说其和他人发生过矛盾。对于“因被免职而报复杀人”的说法,该工作人员表示否定,“梁某并未被免职或撤职”。
事发当天,有人看到,梁某曾与他人发生争执,孙某某是因去拉架被击中的,身中两枪,当场死亡。
据孙某某的岳母讲述,未听说孙某某与梁某某之间存在什么矛盾,两人关系一直挺好。“我姑爷的副厂长是早先就提出来的,也不是顶梁某的差事。不过,我姑爷说,要是梁某不乐意的话,他可以不干副厂长。”
梁某在自来水厂枪杀两名同事后,来到开鲁县工商局路东一家佛店,在店内,他枪杀了店主夫妇。丈夫年过七十,妻子六十九岁。
被害夫妇的儿子表示,他的父母根本不认识梁某,却被梁某杀害。据了解,男店主身中五枪,女店主身中一枪。
当日一位目击者目睹了梁某杀害店主夫妇全过程,这位目击者王某,当日去佛店与店主夫妇打扑克。据王某回忆,当时梁某持枪进店,未发一言,径直走到女店主跟前,开枪杀死女店主。
王某说,“他起初以为是年轻人拿假枪吓唬老人,还对梁某说,不要这么闹着玩。可当我看到老板娘倒下,才意识到是真枪。”
接着梁某将枪口对准老板开枪,直至将其打死。
看到这个场面,王某站在屋内不敢说话,心想,梁某会杀掉自己,但梁某对他说,“此事与你无关”,随后逃离了佛店。
离开佛店后,梁某来到当地的宇亨建材城,这是开鲁县城东边的边界地带。在这里,他杀害了认识多年的朋友孙某。
据孙某的父亲介绍,孙某比梁某大一岁,两人是发小,单位都属于自来水公司系统,但平时不在一起工作,彼此间也没有矛盾。
孙某的父亲称,事发当天孙某正在外进行查户工作,接到梁某电话后,二人约至事发地点,之后孙某被梁某开枪打死。
孙某父亲称,他当日16时30分到达现场,“当时围观群众喊出车祸了出车祸了,我儿子就躺在车旁边,七窍流血”,后来才知道是被枪杀了。
梁某枪杀自己发小后,驾车离开建材城。此后不久,梁某在距离建材城2公里之外的地方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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