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河北唐山迁安市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4月11日至4月17日,李某某(女,56岁,退休,迁安市永顺街道人)在无办学资格的情况下,非法在家开设辅导班,造成参加补习的多名学生及家长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在流调排查工作中,李某某故意隐瞒开办补习班情况,导致疫情隐匿传播,造成严重社会影响。4月2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李某某被迁安市公安局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各项防控规定,对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重从快,顶格处理,严惩不贷。
有网友表示,这个特殊时期,无疑于顶风作案,可叹可悲!这是要钱不要命了,不负责任。应该严惩!不管是什么原因,已经被查了就不能心存侥幸。为了那点钱不顾安危,害人害己,给当地防疫造成了一些隐患,最后落得被刑拘!得不偿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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