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各业都有不少商家遭遇过专业打假,尤其是食品行业更是重灾区。
一些“带头人”通过各种渠道招募学徒。 大多数职业打假人都有一个群体,他们每天都在群体里交流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和案例,分享在线发现的有疏漏的商家。 在群里热烈讨论自己这个月又获得了多少暴利! 这个“行业”日前可以说是暴利行业。 在小团体里每天都能看到这个特殊行业的人分享生意上的胜利果实,我很不擅长。
我听说过一个个体经营者的故事。 商家代理销售的糖售价十几元。 有一天突然接到通知,说是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里面有益母草,被职业打假人要求赔偿1000元。 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 笔者认为,这样的案例,包括所有职业伪造者的案例,至少要从两个角度来看。虽然商家经营不善,但很多商家特别是小企业确实对产品经营的所有相关法律并不熟悉。 (老实说,连法官也不一定对所有案例的法律法规都完全了解)对于以职业打假牟利为生的职业伪造者,这些产品相关板块的研究非常透彻,他们购买很多相关书籍法律条文的商家无论如何,都是经营的采购时必须有上房发票、发票、营业执照,以及其他一切相关资质,销售的每种产品都要履行管理义务。 2 .专业假货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职业打假人的目的不是帮助国家肃清和整顿不法分子,他们唯一的目的是“钱”。 但无论他们多么可恶,不可否认,在另一个层面,特别是在过去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多少起到了整顿和规范商店经营行为的作用。 但是,历经岁月的沉淀证明,他们长期凝视着各种微小企业。 反倒是大企业他们不敢上阵。 利用中小企业害怕胆小、实力不强等,在心里根据金额的大小要求赔偿。 完全偏离了相关法律赋予正常消费者索赔权利的初衷,严重影响了个人创业、经营的大环境(所以,各法院目前对职业打假人的态度和风向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此外,有些专业打击者试图更换产品并收取更高的金额。
笔者了解到,该商家先后在淘宝和微店两次遭遇不同大小燕窝产品勒索钱财的案例。
第一种情况下的职业假货还不够狠。 淘宝店铺拍的燕窝、网店页面当时很简单,只有几张主图是拆开的三角杯。 一名职业诈骗分子拍下30克燕杯大概是几百元收了货后,用阿里旺利直接恐吓店主说如果不要求10倍赔偿,就向工商局(现在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要工商局扣押。 制作专业假货的原因是店里出货的燕窝不是国家规定的追溯码燕窝。 注意这里有一个知识点。 如果事件中商家确实销售了违法燕窝,工商局真的来关停了,还能关停大量违法燕窝,那商家很可能面临巨额罚款。 所以商家要多研究一下自己销售产品相关领域的法律条款,注意不要赚不赔。
在这个案例中,门店经营者经营燕窝多年,确信自己发货的是可追溯的三角杯。 而且,根据商家的反馈,在平时的经营生活中总是遇到奇怪的顾客。 许多客户以各种方式贪图小利润。 提出各种理由申请只退款不退货,用中等评价威胁等! 经验丰富的商家冷静地在阿里旺旺中向职业骗子普及并重点关注燕窝相关知识。 发货的燕窝因为客户拍的只有30克,所以把原来的500克拆开用小箱子重新装了一下,商家非常确定箱子上按照国家的要求贴了标签。 例如,必须说明食品的各种相关日期、保质期等。 在整个过程中,该职业伪造者曾投诉并威胁要向工商局举报,但商家非常冷静,用正义的语言告知自己是合法经营,最后该职业伪造者看到自己没有要钱的希望,主动申请退货退款。
第二种情况也是同行在微店店铺遇到的实际情况,这次金额变多了,包括遇到的职业在内欺骗对方很厉害。 这里有个小细节。 现在的微店和淘宝店都在公示商家的营业执照。 另外,职业伪造者会根据商家所在地进行选择的订单吗? 为什么? 因为不同地区的法院对冒充职业的态度不同。 四川重庆尤其是重庆在忠县毛母2022年150碗粉蒸肉扣杀案之前,大部分案例法院都支持谎报职业。 所以,以上地区是职业伪造者最喜欢的灾区! 但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重庆高院也出台了一些新的,特别是对食品类的相关政策。 重点是1 .商家是否履行了谨慎的义务。 2 .涉案食品能否证明危害购买者! 有数据显示,一线城市北上广深等地区近年来大部分案例表明法院并不特别支持职业性打击者,但另一个原则是具体案例的具体分析。 要知道同一个案件在不同的法院不同的法官有可能得到完全两种相反的结果。
还是回到这个商家微店燕窝的案例,在这个案例中商家也是第一次遇到直接在法院起诉的案件。 商家突然接到了他认为是骗子的电话。 对方说自己是当地某法院的调解员,现在被法院起诉并要求赔偿1.10,原告撤诉的要求是要求赔偿1.3。 商家曝光后,再看看自己微店当时的这个交易订单,这个订单竟然是半年前! 随后,商家与笔者沟通后发现,同行中不少人休了职业假,大多是过了很久才被起诉的。 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职业假期者想拖延时间,他推测这不利于商家保存当时的进货证明和交易的具体细节等。 该案涉案燕窝500克,约合人民币1万多元。 后来商家在网上发现这是一个非常专业的团队,江西赣州的家人都在做这项工作。 以职业打假者的名义有很多产业。 商家遇到这种事一定很糟糕,每天经营是很多事情,花时间打官司还可能面临十几万的损失! 另外,也有很多小企业很少与律师接触,法律对律师的选择和高额的律师费也很头疼。 所以,职业伪造者可以有生存土壤。
该案的商家对职业伪造者深恶痛绝,认为这是一帮敲诈勒索的坏人。 (截至2022年上半年,也有不少新案例是法院在刑事案件中对若干特别重大的职业伪造者作出判决的裁定。 该商家对调解员表示绝对不同意和解。 途中也有趣事。 因为立案后并不会马上支付诉讼费。 江西赣州的职业骗子看到商家半天没有反应,就给商家打了电话。 我在这里采访了很多商家,有经验的商家说,专业假货也有可能是团队,会录下和你的对话,引导商家。 其实,决定了如果勇敢的业者不轻易拿钱的话,最好不要直接联系对方,也不要让对方打探想法。 当然,对保存证据链特别有信心的商家,可以大方地交谈,直接明确态度,是因为可以让对方很快打消恐吓的念头。 即使最后发生了纠纷,这个事件的职业打假者也没有事先联系业者就直接起诉了。 也就是说,是为了让商家害怕达到尽快拿到3倍钱的目的。 这个事件真的很有趣。 这里把最后的结果弄清楚,能休职业假的人,大多不是那种想通过不那么冠冕堂皇的手段赚大钱的人,也充分说明了最后职业假期者在退货退款的过程中,进行了诈骗,让商户失去了燕子玉(这期间,也因为该商户工作非常忙,没有被叫到法庭,法官和律师都很忙,进行了结案催促。 没想到这个职业打假人在法庭上谎称自己只消费了几个燕杯,实际上回到商户只有一斤多,但商户几乎全额退了款。 但是,案件的了解也离开了法庭,商家也只能花钱买教训。 这个世界上最让自己案件紧张的一定只有自己,律师和法官都很忙哦。 我知道)
这个案件的职业伪造者说自己收到的燕窝没有标签。 理由也是职业假个案中最常见的类别。 三无。 案件值得一提的是:1.原告在下单过程中,曾故意诱导商家打包燕窝送礼。 这一点很多商户必须特别注意。 很多造假的人故意诱导商家打包礼盒。 因为这样的话,商家很容易拆开产品原来的包装,礼盒上往往没有贴标签。 2 .被告客服在聊天中透露,店里卖的是追溯码燕窝,但表示可能会拆开包装。 这一点后来原告也在审判现场提出商家不具备分包资格,这一点欢迎有关各方讨论。 关于这一点以及此案的更多细节,由于各种原因,笔者在此不再赘述。 笔者写这篇文章的根本目的只是两点。 1 .商家必须合法合规经营;遇到专业假货不慌不忙,自作主张,一味妥协。 这种人不能说是完全绝对的坏人,但无论如何都想得到偏激的钱。 虽然有人会感谢你为净化市场做出的贡献,但如果你真的研究过,你会发现他们带来的弊端远远大于利润。 这个群体并不是真的在意产品是否危害了普通人的健康,或者商家是否真的违法,他们唯一的目的只是“钱”。 当原本引导市场经营的法律法规成为某种不法商家赚钱的方式时,它是否偏离了法律的真正含义? 普通人能站在旁边淡淡地说职业伪造者是正义之师吗? 很多临时工没有全职或者正规的兼职职业。 他们是那些想轻易赚大钱的人,为什么要像普通人那样勤奋勤奋地工作呢? 有前科的人参加职业伪装转入的情况也不少。 (上述办案人员在庭审现场出示相关证据表示,虽然生活困难,自己也卷入了很多事情,但非常不愿意接受一赔三,办案人员表示,自己辛苦了最后不知道能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任何诉讼在没有得出最后结果之前,谁都不能说肯定有一方胜诉。 毕竟此案已经交易半年,商家收集证据的过程确实很辛苦,诉讼败诉的商家面对最坏的结果,赔偿金额高达十、十几万。 在类似案件中,笔者了解到,常见的是茶叶、各种滋补品,且往往涉案金额较大,疏忽大意的商家在过去较早的案例中确实被罚款数十万元。 还是具体案例一句话具体分析,商家首先要慎重经营,没有任何侥幸。
幸运的是,在上述案例中,商家最后获胜,还是因为疏忽而损失了一部分燕杯,而职业打假者也没有获得一半的利润。 案件开庭过程、原告往返机票和住宿、包裹公证费拆除,加上诉讼费,都在几千美元以下。 该案中间原告不愿放弃十几万赔偿金额,曾要求对涉案燕窝进行鉴定。 在此笔者可以明确,无论原告提出的燕窝是否为商家提出的燕窝,原告绝对有权要求鉴定,鉴定结果能否被法院采纳需要原告自己承担。 此外,全国有资格通过燕窝鉴定的机构并不多,对于燕窝中亚硝酸盐的判定,根据相关人员的反馈,法官的看法也截然不同,而且这样的鉴定费用也就几千,需要原告自己垫付。 其实燕窝是东南亚燕窝的唾液分泌物,干燥燕窝的原料本身肯定含有亚硝酸盐成分,但人们吃的是经过清洗后变成泡沫的产品,亚硝酸盐却能溶解于水。 我国还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国际标准,但燕窝职业打假者往往会抓住亚硝酸或其含量超标来说事。 过去的判例也表明,不同的法官对这一点的判断不同。 被告也可以根据“追溯码燕窝鉴定”的结果推翻原告的论点。
目前,越来越多的人从知假买假的角度反驳这些职业伪造者,但法院判定的核心并不一定在于对方是否是职业伪造者,而是每个案件都是独立的案例,不能一概而论。
无论如何,我衷心希望合法经营的商家能有良好的运作环境,为社会创造更灵活的就业机会。 但同时,首先要规范自己的经营,做到了解自己经营的产品和服务。 此外,根据笔者与部分电商的沟通,目前淘宝、微店等平台均有投诉举报涉嫌勒索退款、3倍或以上客户的渠道,支持商家也是双向维权请商家注意留下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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