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周内,河北省张家口市和湖南省衡阳市先后宣布将逐步取消商品房销售中的公摊面积。12月17日,张家口市发文明确,取消商品房销售价格限价机制,鼓励实行“现房销售”,并逐步推进“取消公摊”。而在12月12日,衡阳市也发布了类似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将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事实上,早在今年年初,广东肇庆和湖南湘潭等地就已经提出了“取消公摊”的政策。此外,包括广州、杭州、长沙和厦门等地,虽然没有明确取消公摊,但也通过放宽对赠送面积的限制、优化阳台等空间面积计算规则等方式,提高了实际得房率。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取消公摊的操作并不意味着小区的规划建设要取消公摊部分。对于购房者最关心的房价和得房率问题,这确实是实实在在的“取消公摊”。严跃进进一步解释说:“取消公摊也可以被理解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应结合其他相关内容综合推进,包括持续努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结合交房即交证、现房和精装修交付等模式,以更好地提升购房者的幸福感,并真正促进购房品质的提升。”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取消公摊面积的城市多为三四线城市。例如,12月17日,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标准,取消商品房销售价格限价机制,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衡阳市则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湘潭市在今年9月就已明确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进行计价、宣传和销售的政策。肇庆市也在今年5月出台了“21条”措施,明确从2024年5月1日起,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规范,优化和公开住房公摊面积计算方式,合理适度提高得房率。
对于一些实际得房率较低的房子,如果按照“套内面积计价”的方式购买,对部分购房者来说,相当于以更低的总价购得了相同户型的房产。然而,在实际情况中,这一优势更多地取决于开发商愿意让利的程度。衡阳本地的房产中介小杨表示:“政策是统一的,但实际的操作还是取决于开发商能够提供的优惠力度。目前,衡阳多数新盘处于尾盘销售阶段,新开盘的项目并不多,开发商并不一定愿意给出很大的折扣优惠。”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市场上对所谓的“取消公摊”存在误解。“实际上,‘取消公摊’与‘按套内面积计价’完全是两码事,公摊面积很难真正意义上取消,公摊面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生活品质。”张大伟指出,许多购房者对公摊面积有所计较,主要是因为许多开发商在设计样板房时会把公摊面积做得很小,但实际交房时情况却并非如此。公摊面积的不透明性和前后不一致性,才是许多购房者面临的根本问题。
同策研究院研究总监宋红卫分析称,无论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还是按建筑面积计价,对购房整体成本的影响可能并没有想象中大,本质上是商品房价格计算方法的差异,对房价影响整体较小。但按套内面积计价有利于购房者更直观地了解实际价格,有利于减少因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纠纷,促进商品房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
宋红卫进一步指出:“由于开发商的开发成本是既定的,如果按照套内面积来计算,一般会导致房屋单价上升。例如,原来100万元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套内面积是75平方米,如果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的话是10000元/平方米,按75平方米套内面积计算单价是13333元/平方米。购房者的购房款总额不会变,只是房屋单价的标签发生变化。”
总的来说,取消公摊面积符合购房者的利益诉求,有助于购房需求的释放以及高品质住房的打造,也是房地产行业进入存量阶段后的未来发展方向。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地,相信购房者将享受到更加透明、公平的购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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