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城阳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如何看待这一宣判结果?如何理解其中的法律意义?
网友评论:江歌案终于判了,其实除了金额之外,判决还有几点更加具有标志性意义:
1、认定刘鑫(现名刘暖曦)拿人挡刀的行为具有明显过错。刘鑫为求自保,拿江歌过来挡刀,并且把江歌锁在门外,这一行为受到了法律的谴责与惩罚,意义重大。
2、认定刘鑫言语刺激江歌妈妈的行为有违人伦 #判决书称刘鑫行为有违常理人情# 在江歌被她献祭害死之后,居然还言语刺激江歌妈妈,也正是基于此,法院认定刘鑫应该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3、认定江歌无私帮助刘鑫的行为符合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值得褒扬 #判决书指出江歌无私助人应予褒扬#
可以说,这是一份有温度的判决,说理部分令人击节赞叹。面对社会热点案件,法院作为最后一道屏障,判决书本身就担负着社会价值观导向的重要作用,而江歌案的这份判决书,做的非常好。
话说,刘鑫在案发之后,刻意改了一个更好听的名字#刘暖曦# ,但这并不能改变刘鑫冰冷自私的本质。
最后,虽然上诉是每个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但是,但凡刘鑫还有点良心,就服判息诉吧,别去上诉再给江歌妈妈添堵了。
#刘鑫被判赔偿江歌母亲69.6万元#之前没仔细看江歌刘鑫案的细节,看了官方通报和媒体报道才发现,这个刘鑫(现在叫#刘暖曦#)一家人居然这么坏,
她客观上是因为江歌的死才得救了,反而恩将仇报,
否认锁门的事实,
刘鑫母亲还说“江歌短命”,以性向话题转移焦点。
这都不是正常人能理解的范畴,所以#判决书称刘鑫行为有违常理人情#,通俗的说,就是骂刘鑫一家不是人。
有些古话还是有道理的,比如“大恩不言报”,“斗米恩升米仇”,
有时候恩情太大了,大到受恩人无法偿还的时候,有些人就会走到另一个极端,以侮辱恩人的方式来缓解自己内心的负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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